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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污染終身追責緩解“心肺之患”

李克濟

2014年12月10日17:3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今天,寒風再度南下,北方霧霾漸消,比暫時的清新呼吸更令人振奮的,是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明確要求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建立倒查機制。一時污染,終身擔責,制度是否會比風更管用,一時間引發輿論關注。

每當霧霾肆虐,人們總是會問:落后產能是否真的在淘汰?環境治理是否真在嚴格落實?中央的治污決心,是否在地方的執行過程中被打了折扣、做了變通?君不見,一些地方名為淘汰落后產能,實際上是把已經瀕臨倒閉的工廠順手關停,既能糊弄上面,也能保住GDP。這折射出治理污染的兩難困境:綠水青山是蔭及子孫的長遠工程,但是官員任期隻有數載,對官員而言,實現任期內政績最大化才是升遷奧秘,有什麼動力去遏制政績沖動以保護好環境呢?

於是,在一些地方,環境保護往往在口頭上重要、行動上走樣,口頭上說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實際上隻要金山銀山、哪管什麼綠水青山。更有甚者,不少官員秉持“我身后哪怕洪水滔天” “且盡生前有限杯,莫管身后無窮事”的思維,任期結束,留下的雖然是滿目瘡痍的污染,於是在一些地方形成了上一屆污染、后一屆治理的怪圈。任由這種現象蔓延,環保責任復何存焉?人們的“心肺之患”如何消除?

正如改革是一場與時間的賽跑,環境治理也是一場與公眾期待的賽跑。問題提出的速度越來越快,解決問題的時間窗口越來越小。經濟飛翔30多年來,人們從求溫飽到思環保,從求生活到要生態,整個社會的環境意識已經迅速覺醒。環境污染也悄然成為一些群體性事件的重要觸媒。在這樣一個特殊的“環境敏感期”,如果不能明確治理污染的責任,如何能跟上群眾期待?如何能適應社會發展?

正因此,國務院明確要求終身追責,可以說是點中了治理污染的命脈,也搔到了民意的痒處。“對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任期內環境質量明顯惡化、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且造成嚴重后果、利用職權干預或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等四種情況,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而且要終身追究。”措辭之嚴厲、態度之堅決,果能落到實處,哪位官員還敢對環境問題掉以輕心?誰還會以任期為由不去重視環境治理?

四中全會提出“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環境領域的終身追責,可以說是落實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體現。嚴格落實生態環境損害終身追責,迫使各級官員把環境責任時刻懸在頭頂,則國家幸甚,人民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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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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