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論
價格改革是我國改革攻堅的重大任務之一,從我國轉型改革的實踐看,價格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要實現價格改革的實質性突破,關鍵在勇於放權。
11月15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就加快價格改革進行專題部署,提出“更大程度讓市場定價”並提出了一系列的具體舉措。這表明,短期內,價格改革還將會有重大的措施出台。
過去一年多來,我國在價格改革上確有不少進展,一些長期被扭曲的價格關系開始逐步得到調整。但客觀看,與市場決定價格形成的目標相比,不少領域、不少環節上的價格改革還亟待理順。正如李克強總理所說,“價格改革不推進,市場化改革的關鍵問題就等於沒抓住!這是一項啃硬骨頭的改革,是一場攻堅戰。”
從我國轉型改革的實踐看,價格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要實現價格改革的實質性突破,關鍵在勇於放權。
十多年來,價格改革難有突破,除了一些利益群體的阻撓,還有就是一些部門對價格管制權力的迷戀。李克強總理對此形象地描述說,“這些措施涉及很多部門,都是‘割肉’的事。”阻礙價格改革的一個最為“正當”的理由往往就是,擔心在某些情況下價格大起大落。其實,這種擔心並不必要。
一是,在有些已經完全市場化而仍然由政府定價的領域,價格管制被証明是無效的。比如,發改委曾經多次下調一些藥品的價格,但是,效果並不理想。藥廠總是能找到規避的辦法,降價令下來后,舊藥停產,然后,推出新藥,改頭換面重出江湖。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發改委已經就放開藥價征求意見,這都釋放出積極信號。
另外,就是在石油等能源領域,國際上也都是由市場決定價格,而不是由政府部門決定價格,事實也証明,這些國家也沒有引發混亂。雖然,這些國家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市場壟斷,但是,因為沒有行政壟斷,所以,其能源產品仍然能夠直接反映市場信號。如何破除行政壟斷,引入更多市場競爭主體,或許更是新一輪價格改革的攻堅對象。
無論上述哪種情況,價格改革的核心還是需要簡政放權,讓市場決定價格,並創造價格形成的市場機制。
價格改革的實質是政府改革。所以,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提出,價格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是推進市場化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要內容,並提出縮小政府定價范圍、破除壟斷等目標。
另外,價格改革在實踐中可能會面臨一些來自民間的阻力,但其根源不在價格本身,而在於相關的配套政策。比如,與民生直接相關的產品與服務價格改革后,例如,水、電、煤、基礎設施等價格改革,勢必對一些弱勢群體帶來影響﹔尤其是醫療、教育、養老等事關百姓民生的價格,一旦改革,勢必會有影響。在這種情況下,關鍵是要明確相關的價格補償機制,對沖對弱勢群體的影響。
這次國務院會議提出,“要充分考慮競爭條件和對市場、社會的影響,以逐步有序的方式,改革能源、交通、環保等價格形成機制,疏導價格矛盾”,抓住了價格改革的掣肘。
讓市場決定價格無死角,形成市場決定的價格形成機制,這是完善的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而在這個改革進程中,政府有勇於放權的決心,有對經濟社會形勢的把握,有配套改革的同步推進,實現價格改革的突破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