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下河游泳証環保”的吊詭與貓膩
背景:6浙江“可游泳河段”申報活動日前啟動,浙江省人大副主任茅臨生表示:“是否可以下河游泳,嘴上說了不算,要我們自己跳進河裡,游給人民群眾看,才能讓人民群眾信服。”
京華時報發表阿莽的觀點:將污染等需要治理的具體問題落實到空泛的道德層面,而非制度層面,必將導致一種可想而知的混亂。而普通百姓對此類豪言壯舉的不信任或懷疑,自有其理性的依據。官員們說,因為他們下了河,這水就是干淨的。那公眾還會說,因為西紅柿價格下降了,高曉鬆才於去年離了婚。這實際上是在質問,憑什麼說,你們下了河,水就是干淨的?不難看出,在這裡,官員和公眾使用的是兩套邏輯。
新京報發表馮永鋒的觀點:領導干部親身檢測水質,當然是好事,不過,也要防止其中的貓膩。連續多年,廣州的大小官員們都公開下河游泳。其實,參與這條河流整治的人們都知道,幾乎每一次為了保障書記、市長、局長們下河游泳的絕對生態安全,這條河流在游泳的前幾天,做了多麼大的“清潔工作”。首先,排污口是一定不能往裡直排了﹔其次,挖掘河道淤泥的工作,早在幾個月前就已經展開﹔再次,從極遠處引來的絕對干淨的河水,已經悄悄地沖刷了河道好多天﹔最后,還要在可以游泳的河道裡,撒上諸多的消毒、降污的化學藥品,如此這般地折騰下來,才可能保証這樣的公開游泳,能夠如期舉行。
小蔣隨想:這事其實挺吊詭——許多河道旁都會有“禁止游泳”的警示牌,這是因為河裡長有水草,甚至可能暗藏急流漩渦,會對游泳者的安全構成威脅。對於那些喜歡游“野泳”的人,媒體還扛著攝像機進行不文明報道,批評其在飲用水渠與河道邊光膀子、露大腿、戲水玩鬧既不衛生又“不雅”。可現在,有的地方卻搞什麼“可游泳河段”,不禁要問:難道証明河水無污染隻有靠游泳?說白了,如果一條河很清澈、無異味、無污穢物漂浮,公眾不會質疑有污染,也犯不著下河“試水”﹔倘若一條河隻在領導暢游之前才大力清潔,那這種“可游泳”不過是自欺欺人。
政府豪華辦公樓建成不用算“不違規”?
背景:《中國經營報》6月15日報道,沈陽市委常委、副市長楊亞洲公布了“政府南遷”的消息。隨后,沈陽宣傳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沈陽市委市政府從未正式在權威媒體平台發布過“政府南遷”的消息。
新京報發表舒聖祥的觀點:早在4年前,借著第十二屆全國運動會成功申辦的東風,沈陽市委市政府啟動了“大渾南”建設,並作出了行政中心南移的決定。但四年之后,當初的宏偉計劃仍未兌現,而以高標准建設的行政中心卻“幾成空城”。好好的房子不去用,為什麼呢?當地學者道出了背后的緣由:“沈陽行政中心辦公設施建設標准那麼高,在國家對樓堂館所、辦公用房管控嚴格的背景下,沈陽當然不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頂風搬遷。”換言之,沈陽政府並不是內心裡不想搬,而主要是在當前形勢下不敢搬——似乎不管建得怎樣奢華,隻要不搬進去就可算是“廉政”。如果就辦公樓的禁令來看,自然不能說當地政府違規。但投巨資建設的“新行政中心”卻無法啟用,導致如今尷尬局面的決策該不該反思乃至追責?
小蔣隨想:就算沈陽政府暫時不搬家,其建設豪華行政中心的財政資金也已經花了。這樣的伎倆本來不應躲過狠剎樓堂館所建設的規定,但從目前來看,此舉確實奏效。這說明,有關規定的落實仍存在疏漏,對於地方違規可能心慈手軟,缺少足夠的問責與懲戒。另一方面,對於已建成的超標辦公樓的處置,也存在兩難。如果地方政府不搬過去,難以吸引有關配套建設與發展,新行政中心隻能是“死城”,也不會有下家“接盤”。倘若政府搬遷過去,則是對違規的默許,不僅是對有關禁令的羞辱,而且難以以儆效尤。在如此巨大的尷尬面前,更不能對當初的拍板者“既往不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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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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