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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癮"如"毒癮"?警惕"詞語病毒"破壞社會

馮學鋒

2014年06月26日07:5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一則“戒網癮 治死人”的新聞近日引發社會熱議。一名19歲女生在河南某“戒網癮學校”“訓練”中死亡,其狀慘然,令人扼腕。這起事件中,“戒網癮學校”招搖撞騙者難辭其咎,應當受到法律懲處,家長、學校也難脫監管教育失職之責。

近年來,網癮戒治機構中花季少年的死亡悲劇並不鮮見,因戒網癮而受傷致殘也屢見報道。據統計,在我國城市中,約有2404余萬青少年患有“網癮”, 約有1800余萬青少年有“網癮傾向”。這數據令人倒抽一口涼氣,如果不正確看待“網癮”採取科學方式疏導,未來還將有多少花季青少年會面臨“非正常戒網癮”的蹂躪與摧殘!

此類悲劇的產生,原因自然很多。但從社會學或社會語言學的角度看,這與“詞語病毒”傳播不無關系。詞語是人們傳遞信息的基本單位,在信息傳遞過程中,可能會受到信道(傳播環境)的感染,使之染上病毒,成為“詞語病毒”,造成不良的社會反應,破壞社會肌體的健康與和諧。

“癮”在現代漢語中主要有兩個含義,一是指由於中樞神經經常接受到某種外界刺激而形成的習慣性或依懶性,如“煙癮”、“毒癮”﹔二是泛指濃厚的興趣,如“戲癮”、“球癮”、“網癮”。二者的區別在於前者可能導致身體疾患,而后者與疾病本身無關。如“煙癮”與“毒癮”不同,“毒癮”是疾病,它出現有關生理指標的變化,用一種人體生理監測裝置(FMRF管)可發現:吸毒者大腦中的快樂神經圈被劃出一道直線,大大縮短了多巴胺(一種可以影響人情緒的化學物質)的傳遞距離,加強了大腦中的興奮感受。這是患者的生理變化依據。而“煙癮”只是所謂習慣性或依懶性,是一種精神或行為表現,不能一概稱之為疾病。

“網癮”,其實也只是一種心理問題,並非形成了生理疾患。但由於裡面存在著巨大的利益空間,因此有不少人去夸大“網癮”的危害,更有不法分子為謀取私利蠱惑宣傳,混淆視聽。有人稱“網絡游戲”為“電子海洛因”,說迷戀上網者為“網癮患者”、甚至是“吸毒者”或“精神病人”。令不少孩子的家長相信“網癮”就是“毒癮”,於是,“網癮”就成為“詞語病毒”,它侵害著人們的觀念,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反應。學校對那些學生失去信心,使那些可憐的學生更感孤寂和冷漠﹔而“愛之深而責之切”的家長們,也將孩子推向一些網癮戒治機構,狠心自願讓孩子去遭受各類摧殘﹔隻樂壞了那些戒網癮機構或中心的得利者。

當下的語言信息社會,也應當高度警惕詞語傳播中的病毒感染,及時查毒、殺毒。大醫院一般都有“變態反應科”,簡稱“變態科”。變態反應是指對某種物質過敏的人在接觸該物質時發生的異常反應,可導致機體功能紊亂或功能損傷等等。“變態”還有另一個含義,即指人的生理、心理出現不正常狀態,如“心理變態”。所以,上醫院“變態反應科”看病的人,容易被誤解,於是,現在醫院都不稱“變態反應科”,換上了“過敏科”的牌子。這是社會對詞語主動查毒、殺毒的典型例子。

為了維護社會的健康與和諧,除了對詞語主動查毒、殺毒,減少“詞語病毒”侵害以外,還應積極開發一些“快樂激素”。比如,醫學上有一個很妙的詞語,叫“內啡?(endorphin)”,或稱腦內啡,是一種內成性(腦下垂體分泌)的類嗎啡生物化學合成物激素。它是一種對人體極有用處的物質,當機體有傷痛刺激時,它被釋放出來以對抗疼痛。在內腓?的激發下,人的身心處於輕鬆愉悅的狀態中,免疫系統實力得以強化,並能順利入夢,消除失眠症等等。有趣的是,跑步、唱歌都有利於內啡?的產生,所以跑步、唱歌常常使人感到愉快。有健康專家做科普宣傳時形象地將內啡?稱為“快樂激素”,很多人就是聽說了“快樂激素”才愛上各種健康的文體活動。

疏導花季少年的“網癮”,建設健康和諧社會,需要更多“快樂激素”方式,而非各類不人道的“懲治戒網癮”,希望家長三思,也希望政府加強監管、遏制此類機構。

(作者系武漢大學教授、社會語言學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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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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