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視角
如果說“超生”是法律問題,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看法,那麼,公開表達性別歧視,則是現代社會絕不能容忍的。
“我老爸說,那你要生的是個女孩呢?我說再生啊。他說,那國家不允許啊,獨生子女啊。我說我在外國生啊。我說完了,我爸就非常放心,他說我就可以瞑目了。”近日,名導張藝謀在接受媒體專訪時,就自己“超生”一事做出解釋,稱“我曾承諾父親一定要生兒子”。
行孝,確實重要,但不能凌駕於法律、道德之上。
我國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每個公民都應遵守,對具體條文可以爭議,但在未修改前,必須無條件服從。不能一面享受法律給予的權利,一面又拒絕承擔義務,倘人人如此,秩序何來?
張藝謀是個有才華的人,加入外籍也許易如反掌,但不能忘掉,他也是既得利益者,正是在具體制度環境下,加上個人奮斗,他才取得成功。從“考”上大學,到擠入演藝圈,到獲得導演奧運會開幕式的殊榮,在資源有限的背景下,這意味著許多可能同樣有才華的人因此喪失機會,甚至從此沉淪,作為成功者,難道不應承擔起更多社會責任?宣揚“在外國生”這樣的小伎倆,至少是樹立了一個錯誤的榜樣。
如果說“超生”是法律問題,不同人可以有不同看法,那麼,公開表達性別歧視,則是現代社會絕不能容忍的。
不否認,在今天仍有少數老年人還抱有“男尊女卑”的觀念,希望有個男孩來接續香火,但不能以行孝為名,將其貫徹到這一代人的生活實踐中。按傳統觀念,男人不留辮子,女人不裹小腳,都屬嚴重違背倫理的行為,難道今天也要接續?
對自己不利的舊道德堅決拋棄,對自己有利的舊道德堅決繼承,這很難說是行孝,更大的可能是為了個人享樂找個借口,卻將自己頭腦中愚昧、陳舊的觀念栽贓給老人。一個失去了生活真誠的電影人,如何去實現藝術真誠?
人類已進入現代社會,我們應該做現代人,現代人以歧視為野蠻,以矯情為恥辱,不能身體邁入現代社會,而身心仍留在三妻四妾的舊時代。
作為名導,張藝謀走到今天不容易,但願他的回應只是一時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