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年杭州方言裡,有一句話,叫做“挖腳底板”,意思是翻人老底,戳人痛處,哪壺不開提哪壺,讓人難堪。所以,沒有特別的理由和緣由,一個人不應該去挖別人的“腳底板”﹔如果一個人因為做了善事而被人挖“腳底板”,那就更讓人想不通了——溫嶺的救火英雄“頂梯哥”,就是因為參加救火而被挖了“腳底板”。
最初人們是從網上流傳的照片上發現頂梯哥的:在1月14日的鞋廠火災現場,一個黑衣青年,用肩膀扛住梯子,讓救火的人得以進入廠房三樓的窗子,救出了4個人。梯子加人的重量,把黑衣人的腰都壓彎了。照片在網上傳開,人們紛紛表示欽佩和稱贊,稱他為“頂梯哥”。有關媒體一番尋訪后得知,頂梯哥叫劉緒,今年23歲,貴州畢節市人,目前暫住在城北街道九份村。
頂梯哥找到了,是好消息﹔但還伴隨著一個壞消息:頂梯哥曾因盜竊坐過半年牢。
在報道頂梯哥參與救火的事跡的同時,為什麼要披露他的“前科”呢?這不是讓人難堪嗎?頂梯哥從貴州來溫嶺打工,他的父親、妻兒都在溫嶺﹔頂梯哥因救火走紅,走紅的同時又出丑,他的家人心裡是什麼滋味?相關媒體在報道時替頂梯哥和他的家人想過嗎?
不過,對發布消息的媒體來說,“壞消息”能夠增加報道的可讀性,為讀者提供更多的談資,體現媒體的影響力,因此,對當事人是“壞消息”,對媒體則是好消息。
從媒體報道看,記者在採訪相關群眾時,沒有獲知頂梯哥的真實身份,被採訪的群眾更不可能提供頂梯哥曾因盜竊入獄的信息﹔那麼,這一信息隻能有兩個來源,一是頂梯哥自述,二是有關部門所提供——頂梯哥曾被關押在溫嶺看守所。記者從有關部門獲得信息的可能性比較大。
一個人,即使沒有頂梯的事跡,媒體也不應無端地公開他的前科,除非他舊事重犯,再次危害社會,否則,沒有理由再讓他在眾人面前“出丑”﹔更何況頂梯哥因為見義勇為才被“出丑”,更叫人無語。現在,大大小小的網站上都能看到頂梯哥的正面半身照,頂梯哥若走在街上,很容易被人們認出來。頂梯哥的妻子還願意和丈夫一起上街嗎? 本來,頂梯哥想在溫嶺找一份工,如果他只是一個頂梯哥,頭上頂著光環,會有很多企業錄用他,現在,他不僅僅是頂梯哥,他還是有“前科”的劉緒,他還能順利找到工作嗎?
頂梯哥的事跡傳開后,有網友說:頂梯哥,你頂的不是梯,是生命的希望!估計網友和頂梯哥本人都不會想到,頂過了梯子,頂梯哥還要頂起自己的過去,本來可以放下的過去——被媒體公開后,這個“過去”會不會給他和家人的現在和未來帶來什麼?如果說社會反響還難以預料,至少給他們帶來了不應有的心理壓力,這是社會對一個見義勇為者應有的回報嗎?
頂梯哥在接受央視記者採訪時說,他頂起梯子時,什麼都沒想,這種時候什麼都來不及想,救人要緊。這就是說,頂梯哥參與救火的動機是很單純的。那些挖人“腳底板”的人,你的心理是不是也應該變一變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