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常常被誉为象牙塔,是许多人心目中的“道德高地”。然而,曾几何时,高校腐败案频频发生,严重抹黑大学这块“金字招牌”,不断受到社会的诟病和质疑。所谓的高校腐败案,涉案者多为大学管理者,其中不乏书记、校长、副书记、副校长以及学院院长、副院长等等,绝大多数是高校的“实权人物”,掌握着高校教育的人、财、物等重要资源。下面就是今年“落马”的十大“高校蛀虫”。
【3月】
陈英旭,浙大环境与资源学院原常务副院长,检方指控其用各种手段将1022余万元的科研经费非法占为己有。
【4月】
邹世凌,四川护理职业学院院长,被调查后交代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贪污等多个问题。
【5月】
周文斌,南昌大学校长,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原因之一是该校新校区的基建项目。
范昕建,成都中医药大学校长,因新校区建设等基建腐败,涉嫌违纪被调查。
曾黄麟,四川理工学院院长,因工程建设项目贪污,收取贿赂。
【7月】
张忠元,成都中医药大学党委书记,因校新校区建设等基建问题腐败被罢免。
【8月】
王国炎,南昌航空大学党委书记,被一审以受贿罪判刑15年有期徒刑。
【11月】
蔡荣生,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处长,因招生问题收受大量贿赂被带走调查。
【12月】
褚健,浙江大学副校长,或涉嫌侵吞国有资产被批捕。
安小予,四川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因基建问题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详细]
今年落马的十大“高校蛀虫”
当今中国高校困惑于这样一种现实,“高校反腐败的力度在逐年加大,而腐败烈度却逐年升级。”南京工业大学副研究员孙义在对全国高校已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梳理后,得出结论——“高校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在2010年中国教育蓝皮书中也作出了类似的判断。
“腐败多发生于体制改革启动之际”
随着高校年年扩招,高校基建规模也逐渐扩大。高校开始越来越多的参与市场经济活动,且在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招生录取等方面拥有的自主权越来越大。高校领导干部的权力相对集中,而与之配套的法律规范、权力监督机制却没有及时有效地跟进,在这些领域的职务犯罪也不断增多。在震惊全国的武汉大学弊案所在的湖北地区,高校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2003年立案5起,2004年立案16起,2005年1月至10月立案已达到20起。[详细]
“45岁现象”与“带病提拔”成主流
孙义在调查中发现:100名职务犯中,初次犯罪时的平均年龄仅为45.3岁,犯罪已呈现“45岁现象”。其中,初次犯罪时年龄为39岁以下的17名,占总人数的17%;40岁至45岁的21名,占总人数的21%;46岁至50岁的38名,占总数的38%;三项合计占总人数的76%,而56岁以上的仅有14人,只占总人数的14%。而案犯在犯罪期间原职务职级变动情况看,不少人往往是一边被提拔重用,一边疯狂犯罪。他们在被提拔重用后,随着权力资本不断的加大与扩张,牟利的胃口也逐步扩大。
落马领导曾被评“干部群众的贴心人”
有不少腐败分子平时工作勤勤恳恳,生活上艰苦朴素,有公车不坐,有名牌衣不穿,在群众中口碑很好,甚至是廉政典型。职务犯罪呈现出的较高智能化特征,甚至成为当前防范和打击职务犯罪的难点之一。武汉大学常务副书记龙小乐在落马之初被媒体披露,2006年曾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其材料称:“龙小乐勤奋敬业,克己奉公,心系群众,廉洁自律,是广大干部职工的贴心人。”由此引来社会上一片惊愕之声。[详细]
揭秘高校腐败三宗罪
一宗罪:基建部门成为高校腐败“重灾区”。后勤基建部门成为高校腐败“重灾区”,纵观高校落马官员,一多半都与基建项目贪腐有关。
[详细] 二宗罪:自主招生“拼爹拼妈拼家境”。自主招生的初衷是扩宽选才渠道、提高招生质量。但一些学校和地方缺乏公开透明的操作机制,使自主招生为权钱交易大开方便之门。
[详细] 三宗罪:科研经费变“唐僧肉”引觊觎。近年来,我国的科技投入连年增加,而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乱象丛生,中国科协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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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意在让公平正义阳光照亮教育领域,为每一个学子提供更多人生出彩的机会。
校长脱“官帽”,难解教育行政化之结
知名教育家熊丙奇表示,高校腐败的根源性问题是教育行政化,一是学校没有办学自主权,校长首先是官员而不是教育家;二是学校内部也采取行政治理方式,行政权力过大,行政机构臃肿,学校不能按教育规律办学。[详细]
用现代大学制度遏制高校腐败
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到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包括完善大学校长的任命选拔,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管理、决策作用,加强高校办学信息公开,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这些改革遭遇到了既得利益的阻力。面对日益严重的高校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这些改革必须马上进行,不能再拖延了。[详细]
阳光透明是高校权力的防腐剂
自从2003年22所高校试点自主招生,就有人持反对态度了,批评者最大的担忧就在于,自主招生权有可能造成更大的教育不公平。那些自主招生中的漏洞或是违规操作,无形中印证了批评者的观点,每当有高校被爆出自主招生的“猫腻”,都会让这一初衷良好的制度设计,受到更多的批评与阻力。这种影响是整体性的,并非仅仅针对一两所“出事”的学校。[详细]
权力监督请给力,“帽子和票子”都要管
有学者称,“权力过大,制约过小,高校内部的财务管理像个自成一体的小社会。”当然,高校负责人权力大、制约少既与监督制度失效有关,也与监督部门“鞭长莫及”有关,武汉的教育部所属高校,在十堰、恩施等武汉外市州的省教育厅所属高校,主管部门“鞭长莫及”,而当地教育、财政部门“既管不了它的帽子,又管不了它的票子”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