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科研经费1万亿左右,项目本身仅占40%
中国科协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在一些高校和研究机构,科研资金用于项目本身仅占40%左右,大量科研经费流失在项目之外。虽然所谓“流失在项目之外”的60%中,估计至少有1/4作为科研人头费,用于研究生的工资补助发放,还有一部分用于项目的专家评审费及验收费用等。我国去年整个社会的科研经费投入已达万亿元,就算以三成计算也已是一笔庞大的资金。[详细]
科研经费“五蠹”:“贪、吞、套、骗、假”
据近三年审计机关国家各部委、各省份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发布的数百份年度审计报告显示,“扩大用途”“挤占挪用”的不少,“贪、吞、套、骗、假”成为科研经费面对的新“五蠹”。毫不相干的出国费、考察费,莫名其妙的买车费、装修费,以至各种名目都能堂而皇之登上财务报表。大大小小的“管子”,插进了科研经费的“大动脉”,造成了严重的跑冒滴漏,来之不易的资金,成了不少人嘴里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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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经费运行成为腐败高发区,大学教授、研究员唱主角
科研经费管理与使用,已成为产生学术腐败的主要地带,成为腐败高发区,其中唱主角的是大学教授、研究员等知识分子群体。这种现象不仅让人感到痛心、错愕,也让我们为社会发展的未来感到担忧。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审查两起有关科研经费的违纪违法案件,一起涉案人是知名环境领域专家,另一起是重要省份的科技厅长。[详细]
目前侵占科研经费主要有四种惯用手法:
发票套取
高校科研院所一般做科研项目预算时预留较大“余地”,比如需要100万元的项目报300万元,项目审批时即使砍掉一半,还能剩150万元。资金只要拨下来,买车、买电脑、置办办公用品都可以,实在用不完就只能通过虚报发票来抵消。[详细]
收受回扣
很多科研项目在申报时就高不就低,涉及仪器设备都按进口的、最贵的价格申报。一些国外仪器的设备经销商很早便会盯上项目负责人,通过回扣的方式让科研人员购买他们的设备。有的国内仪器各项技术指标都不比国外仪器差,价格只有国外仪器的1/4,但很多科研机构还是要购买国外的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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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合同骗取
新闻出版总署官方网站2012年4月10日发布题为“湖南两教师伪造总署公文被处分”的消息,文中称湖南某高校两名教师王某与李某因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利用虚假课题及其立项资金单独或伙同他人套取学院配套资金,王某通过委托他人私刻公章、制作假公函,先后伪造新闻出版总署科研立项文件7份,交给学院科研处。[详细]
财务管理人员顺手牵羊
由于科研人员报销很多不符合财务规定,但是财务管理人员一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长此以往,一些科研人员也会给财务人员一定的“空间”。[详细]
科研经费腐败不是某一个环节出了问题,“吃经费”已成为一种内生的潜规则,整个学术生态都发生了异化,从立项、审核、审批到经费拨付以及项目的验收和监管等,每个环节都无一幸免。造假也能审批,不论证也可立项,未完成也可通过验收,是什么原因导致科研经费流失?[详细]
科研经费发展投入方式粗放
我国科研经费来源以国家为主、地方为辅,个人捐助和单位自行出资为重要补充。这些资金支持的研究课题,成为各家高校或学术机构“争夺”的对象,获得了课题就等于得到经费。随着国力提升,我国科研经费投入呈快速上升趋势,中央财政科技投入保持年均20%的增长。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中科学技术支出4429亿元,我国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详细]
现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存在多重弊端
我国当前科研经费管理基本实行课题负责人管理制度。如今科研院所管理模式仍遵循传统方式,科研经费支出事先预借现金,支出取得凭证后手工报销,庞大的财务单据造成财务人员审核困难,报销人拿来的票据凭证是否真实合法,财务人员很难审核出来,这是科研腐败存在的制度和技术上的原因。[详细]
严进宽出,监督制度流于形式
一般说来,科研经费直接与课题项目挂钩,一项课题的经费从几千元到几百万元不等。立项单位的钱放出去后,至于项目负责人何时花、怎么花,基本上不闻不问,更奢谈监督检查。只在结题审查上,看看发表了多少论文、有没有核心期刊、缺不缺专家鉴定等。这导致了课题责任人实地调研能少就少,科学实验能取消就取消,造就了“结余大量经费”、可以啃“唐僧肉”的土壤。[详细]
畸形科研文化:“功夫”用在科研外
饶毅和施一公曾在《科学》杂志上撰文,专门讨论目前中国的科研基金分配体制及科研文化问题:“在中国,为了获得重大项目,一个公开的秘密就是:做好研究还不如与官员和他们赏识的专家拉关系重要。”伴随着科研经费增长,一些学者争抢课题、项目的目的,不是为了开展研究,而是通过申请课题致富,由此,甚至产生了一些“科研经纪人”、“科研老板”。[详细]
“部长之怒”令人警醒,更发人深思。“绝不容忍科研腐败”,必须把科研项目从立项、审批、经费使用、监管责任等所有权力一律装进制度的笼子里,实行刚性的法律约束和制裁。给予“科研经费”更加清晰独立的定义,严格审批环节,将各种补贴与人员费用统统放在“阳光”下,同时加强并完善对于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与监督机制。[详细]
标本兼治,深化科技领域改革
面对科研腐败的沉疴顽疾,必须标本兼治,深化科技领域改革。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健全激励机制、完善政策环境,从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激发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市场真正成为配置创新资源的力量,让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唯有搭建起科学高效的制度平台,创新之翼才能自由舒展,创新空间才会不断拓展。[详细]
展开科研项目管理的调研立法工作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秋波认为,首先还得立好规矩、定好制度。立法的缺失,直接导致科研项目管理的混乱,呈现出“政出多门、各自为政”的局面。管理制度的不统一造成不同科研单位管理规定不协调、甚至冲突。杨秋波、钟鸣建议,制定全国统一的科研项目管理法律,各地方、各部门要在中央立法的基础上制定配套实施条例,形成法律和地方规章制度相配合、协调统一的制度体系。[详细]
将科研经费“置于阳光下”
“意见”“规定”看起来都很硬,但在熊丙奇看来,要堵住科研经费“黑洞”,还得改革我国的科研体制,包括取消“科研提成”,对科研人员实行阳光化“年薪制”,避免科研人员靠课题经费致富,但同时也要保障其过体面的生活;建立科研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机制;打破行政主导科研资源配置的模式,实行学术本位管理。[详细]
推行公务卡,遏制科研腐败
在科研领域推行公务卡,可以将经费支出纳入有效控制轨道。课题经费由委托单位下拨到项目依托单位后进入学校账户,课题经费的支出在发卡银行授信额度内刷卡支付,并取得发票及刷卡凭证,然后向单位财务申请报销,单位财务审核无误后将报销款项直接划入该工作人员公务卡账户中。[详细]
科研经费“防蛀”不妨学学国外
美国科研经费,则有着相对严格的监管,其中人员费用约占33%,并不存在五花八门的补贴。此外,国外科研经费中,对人员工资与福利则要求在预算中明示并接受严格期中检查与事后审计,同时还实行岗位薪酬制度对个人收入水平进行总量控制,以杜绝科研人员收入过高,甚至以科研经费自肥的现象。[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