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期2013年12月18日

■户籍改革时间轴

    ●控制居民户口迁移期:1958-1978

    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全国人大)其中规定,户籍制度的功能从以治安管理、人口统计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社会控制为主,限制人口自由迁移功能被纳入户籍管理中。

    公安部统一制发的《常住户口登记表》的左上方显目位置上印有“户别”栏,专门用于区别“农业”与“非农业”。

    这种以“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来划分管理的二元户籍制度在人民公社制度下得到长期运用,由此堵住了农村人口迁往城镇的大门。

    ●户籍松动与过渡期:1979-1994

    1984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

    1985年9月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

    1985年,为规范流动人口的管理,公安部又颁发了《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2年8月,公安部颁布《关于实行当地有效城镇居民户口制度的通知》,“蓝印户口”出现,引发买卖户口热潮。

    ●户籍改革起步期 :1995-2001

    1994年以后,国家取消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结构”划分法。以居住地和职业划分为农业和非农业人口,建立以常住户口、暂住户口、寄住户口三种管理形式为基础的登记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是逐步实现户籍的证件化管理。

    1997年6月公安部颁布《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2001年3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

    ●城乡一体化户籍构建期:2002-2012

  2007年3月4日, 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民政部等13个部门进行了户籍管理工作综合调研, 形成了《公安部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送审稿)。

    2009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2010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提出:要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2010年5月31日,《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提出,“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实放宽中小城市、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镇落户条件的政策。进一步完善暂住人口登记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居住证制度。” 

    2011年6月8日,《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发布,提出改革户籍管理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将公共服务领域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与现行户口性质相剥离。

    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发布。《通知》提出要分类明确户口迁移政策;放开地级市户籍,清理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2012年11月8日至14日,中共十八大召开,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建立新型户籍制度:2013以来

    2013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实行“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全民医保体系”、“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2013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将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

    2013年6月26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称,我国将全面放开小城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放宽大城市落户条件,合理设定特大城市落户条件,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提出创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

编读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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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改革:"市民梦"要啃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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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刚刚闭幕的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户籍制度到底要怎么改呢?重点和难点在哪里?

公安部:2020年形成新型户籍制度

关注户籍制度改革

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刚刚落幕,针对广受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问题,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7日表示,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职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

【政策】户籍改革意见稿正在完善

黄明透露,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公安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12个部门组成工作班子,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措施,形成了《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稿,并由6个部门负责同志带队组成工作组,分赴东中西部部分省区市听取意见。目前,正在根据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各地意见对《意见》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重点】解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

黄明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一项重点改革,是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一项重大任务,是实现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的一项重大举措。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重点是要通过调整完善户口迁移政策,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主要任务是解决已经转移到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问题,稳步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原则】不让农业转移人口“被落户”

黄明提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把握一些重要原则:一要尊重意愿。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二要分类实施。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三要有序推进。要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详细]

为什么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是块名副其实的硬骨头,不啃掉这块硬骨头,新型城镇化就名不副实;不啃掉这块硬骨头,公共服务就无法实现均等;不啃掉这块硬骨头,国民就会被分为两类人,贴上不同的标签,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

现行户籍制度阻碍城镇化发展

此前,有权威统计显示,中国城镇化率达52.57%,但户籍城镇化率非常低,非农户籍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仅为27.6%,“户籍管理改革已大大滞后于人口事实上的城市化”。现行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等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固化了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阻碍了城镇化健康发展。即便不从城镇化建设的角度探讨户籍制度改革,仅从平权这一基本诉求看,也应该毫不迟疑、大刀阔斧地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详细]

户籍制度应是证明人而非束缚人

新型户籍制度把户籍管理与对应福利剥离开来,其实是回归户籍应有的单一功能,使个人作为权利主体,能够在国土之上自由流动,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在哪里、过什么样的生活。在户籍流动限制以及附着的福利内涵消解的同时,才能让人的价值能够充分实现。站在这个角度,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经济发展问题,最终指向的,其实是人的公平发展。[详细]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可实现“多赢”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的提出,也与中国当下的社会现实密切相关。一方面,经济的高速发展与城市化同步进行,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但这些已经纳入城镇化统计数字的人口,却无法在户籍上得到显现,数以亿计的人处于“半市民化”状态。另一方面,无论是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市场的壮大,还是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推进,都离不开人的汇集。在这个意义上,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可以实现人、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的“多赢”。[详细]

7年要迈“三道坎” 户籍制度改革难在何处?

随着国家发展路径的转变,与户籍制度相对应的国家政治、经济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户籍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手段、经济手段,越来越难以发挥作用,甚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进入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一些地方甚至开始摸索,如何打破户籍的坚冰。然而,受制于户籍改革本身的复杂性,这些尝试最终没能成功。

难点1:户籍福利阻碍改革

长期以来,随着时代发展和社会管理的需要,原本以人口登记为基本功能的户籍制度,逐渐附着教育、社保、医疗等诸多社会福利和公共政策。这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最大障碍。一方面,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不高,农业转移人口不愿意放弃原有农村户口。另一方面,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面对大量涌入的外来人口,已经不堪重负,交通拥堵、环境污染、教育医疗资源紧张等“病症”日益显现。

难点2:城市越大落户门槛越高

户籍改革的难点在于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改革开放以来,教育、医疗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不断向大城市及特大城市汇集,导致城市越大,公共服务的水平越好,落户政策门槛也随之提高。因此,目前特大城市陷入户籍制度改革困局:一方面必须严格控制人口,不能放松落户门槛;一方面城内的大量非户籍居住人口,倒逼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享受同等市民待遇。

难点3:各类群体的诉求不同

这就需要统筹兼顾。户籍制度改革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类群体高度期待且诉求多元,需要充分尊重并统筹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分类分步有序推进,最大限度地释放改革红利,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详细]

户籍改革如何改?尊重意愿不搞运动

一是尊重意愿

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的意愿,群众要不要进城、进哪个城、何时进城,都要让群众自主选择,不能把农业转移人口“拉进城”、“被落户”。要逐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

二是分类实施

国家层面作出政策安排、明确总体要求,由各地根据不同地区资源环境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并向全社会公布,让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了解不同城市的落户条件,合理安排自己的未来,给大家稳定的预期和希望。

三要有序推进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要立足于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不刮风、不冒进、不搞运动。[详细]

户籍改革,核心是实现“人的城镇化”

户籍改革应以人的权利为主线

户籍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推进。最好的权衡和兼顾,就是以人的权利为主线。提升人的权利满足感而不是削弱人的权利满足感,是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红利的唯一途径。推进全社会规模的、不同阶层不同出生地的权利均等化。站在这个高度,户籍制度改革就会具有最被认可的法理性,同时,寻找到最能平衡公众权益和城市发展利益的路径。[详细]

户籍改革得拿“利益”开刀

户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口的有序自由流动。剥离附着于户口之上的各种利益,有助于提高户籍的开放性。但要实现流动的秩序性,根本还在于各地“利益”的均等化。强调户籍改革要剥离利益,也断然不是要取消既有的公共福利,重回苦日子,而是强调户籍的开放性。归根结底,只有在“利益”均等的前提下,更加开放的户籍制度才不会加剧人口的单向流动。[详细]

实现“人的城镇化”配套政策至关重要

户籍改革并非换一换户口本,相关制度改革须统筹推进。如果不妥善解决进城农民工的社会保险、随迁子女就学乃至住房等实际问题,户籍改革将举步维艰,进城农民也就无法真正融入城市。建议先解决举家迁徙或长期在城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和随迁子女上学问题,加快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同时,高度重视农民工住房问题,在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同时,结合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企业、社会和市场的作用来逐步解决。[详细]

户籍改革是块难啃的硬骨头。唯有更加紧迫、更大魄力、更富智慧地加速推进户籍改革,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才能真正变为现实,亿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梦”才能早日得到实现。

网友留言 >> >>已有 8 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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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 发表评论:

    中国公民在哪住和在那工作,就应在那落户口,是一个中国,不是多个中国!!!

  • [老头子] 发表评论:

    户籍改革难在两点:一、利益之争;二、后顾之忧。现在不少进城务工农民在观望,能可两方兼顾,有农村户口又有城市居住证,可进可退。城市有灾难还可回老家生存。政策是十年一变。老城市人担心农民进城造成自己的收入减少。

  • [网友] 发表评论:

    人力是资源,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合法固定住所易得,合法工作也易得,只是合法固定工作大概只能是公务员了,

  • [网友] 发表评论:

    建议让为城市贡献N年的人享受市民待遇,不管户籍。如果能享受到同等的市民待遇,谁TM愿意把户籍从老家迁走啊!!!

  • [网友] 发表评论:

    破字当头,立在其中。

  • [聆静好评] 发表评论:

    期待着美好的明天,有望实现我的梦!

  • [网友] 发表评论:

    户籍改革无论怎么改都改不掉国民的思想意识,所谓剥离附着利益,民众是怎么理解?比如大城市有地铁坐,你能取消大城市地铁,在小城镇和农村建地铁吗?知名的大学都在大城市,你能在小城镇和农村建一流大学吗?大官员和富豪都集中在大城市,我住在小城镇和农村没有优越感,甚至找对象都不敢如实说自己家在哪。

  • [网友] 发表评论:

    时间太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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