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规定管理层必须剃光头
“上班期间上厕所次数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不得超过5分钟。”老话说,人有三急,这屙屎放屁的时间如何能够按照时间表来有计划的安排呢?员工感到愤怒而无奈,但是管理者仿佛更委屈,给出了这样的说法:每天上、下午均安排了10分钟休息时间,员工上厕所时间已经足够了。[详细]
“光头厂规”让员工更优秀?
80后女孩小晓在浙江镇海精诚帕尔工程有限公司已经工作五六年了,一路打拼到中层。春节后,公司召开了管理层会议。老板出台了一个新规定:所有管理层必须剃光头,剃了每人奖励1万元,不剃的罚1万元,不剃也不认罚的直接辞退。“我是女的,剃光头以后怎么出门?”包括小晓在内的6名女员工,拒绝剃光头也拒不认罚,不久,她们果然收到了辞退邮件。[详细]
职场女性遭遇“生育尴尬”
重庆某连锁培训机构的李女士休完4个月产假回单位后,从中干被降为干事,薪水少了一半,她将公司告上法庭。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一审判决李女士胜诉,李女士胜诉了,也获得经济补偿,但双方解除了劳动关系。记者采访发现,职场女性生育后常常遭遇“变相降薪降职”,法院受理的此类维权官司呈上升趋势,然而这些职场女性多是赢了官司丢了“饭碗”。[详细]
“胖子入职减肥10斤”健康理念获称赞
3个月前,身为80后的张山斯,从一家商业杂志辞职,成为另一家新成立的传媒公司的员工。这家传媒公司的章程里,有一条“胖子入职后至少减肥10斤”的规定,曾让当时体重已达99公斤的他有些难堪。不过,他在这一规定的督促下坚持锻炼,3个月下来,不但体重减了10斤,也体会到工作之余锻炼健身的重要性,这条看似歧视胖子的规定却得到了大家的称赞。[详细]
在很多行业,特别是在建筑、轻工、服装、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小型非公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比较普遍,有的问题还相当严重。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法规内容繁多,那么,哪些基本权益是易受侵犯又常常被劳动者忽视的呢?[详细]
延时加班不加薪
“我已经很久没有在晚上9点之前离开办公室了。”小曾说,有限的休息时间,都被无休止的加班所占据;江苏一位IT从业者,因为连续加班一个月而突然猝死;北京某公关公司年仅24岁的员工突发疾病猝死,去世前也是连续加班一个多月……[详细]
职业保护不健全
2013年8月,河南新郑一位72岁的环卫工因高温劳作患上“热射病”,不幸身亡。北京海淀一位52岁的清洁工值班扫街时突然晕倒,送医不治。虽然,环卫工死后,当地有关部门采取了一些保障措施,但是高温背景下,环卫工人的中暑死亡问题引起了社会关注。[详细]
享受高薪不缴保
计算机专业博士毕业生袁基受聘某软件开发公司,任技术部主管。劳动合同中载明:袁基月工资1万元,无其他奖金福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公司概不负责。今年3月,因开发方向等问题,袁基与公司高层发生分歧,被炒了“鱿鱼”。袁基要求公司为其补交社会保险,但公司认为,协议事先讲好不缴社保,无权反悔。双方为此成讼。法院最后判决:公司应当为袁基补交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必须缴纳。
日前,中山大学承办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正式发布。报告称,有超过三分之一的雇员在被调查时点的上个月加过班,但近半数雇员加班无补偿。有网友吐槽:不是我们“最勤劳”,而是我们“最没辙”。[详细]
管理者自己“当家”漠视《劳动法》
2013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的第六个年头,六年来劳动争议纠纷出现了从案件数量大爆发到高位运行的态势。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日前对劳动争议案件统计后发现, 该院受理的此类案件逐年攀升:2011年度3216件,2012年度3319件,2013年1月至11月20日共计受理3635件,较上一年度同期受理案件数量增加13.06%。《劳动法》实施状况堪忧。[详细]
监管部门“雷声大雨点小”
要维护好劳动者加班权益,防止员工“被加班”、“被奉献”,关键要建立行之有效的预防机制与监督机制,拿出实际行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法律法规通上高压电,只有这样,保护劳动者权益时才能做到“雷声、雨点都大”。也要借助法律的力量,完善企业工会组织,提高工会的地位,让工会为劳动者说话,让劳动者有平台与用人单位平等展开工资协商,使劳动者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用人单位的侵权做法。[详细]
劳动者不敢维权,恐成本过高饭碗难保
在回答“如果没有领到加班费你敢不敢告单位”这一问题时,71%的网友选择“不敢”,还有16%的人选择“不和单位计较”。在回答“通过其他什么渠道解决”时,35%的人选择“消极怠工”,选择“没多少钱,算了”和“无所谓”的各占14%,只有13%的网友选择“找有关部门反映”,7%的人选择“找领导反映”。一些劳动者担心,向监察部门举报后自己会因此丢了工作。还有一些劳动者认为,向用人单位提出支付加班费的要求,首先会丢“印象分”,即使领到了加班费,在今后的工作及发展中也会受到负面影响。[详细]
每一个成功企业的背后,除了是表面上源源不断地绩效收入,手下通常都有着一群忠心耿耿的员工。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就说过:管理学上有三百多个方法可以解决一个难题,但是如果没有事事以成就员工为出发点的前提,那么所有的方法都是无效的。
员工不是企业的赚钱机器
员工是企业最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企业的资本及各种生产要素,只有和员工的劳动相结合,才能变成最终的产品和服务。因而,严格遵守国家合法使用员工的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就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社会责任之一,也是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和良好内部环境的需要。[详细]
奇葩规则只能给员工带来抱怨与消极怠工
厂规之所以“奇葩”关键在于没有切实考虑员工的感受,所以导致令行不止,威严扫地,落人笑柄。奇葩规则只能给员工带来抱怨与消极怠工,无法对工作起到正面的激励作用,更不利于企业在现今这个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长久生存。
个人维权不可傻傻坐等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需要相关部门加强劳动监察、不断拓宽维权渠道,但也需要劳动者自身充分了解与劳动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维权的程序,只有这样,才能及时固定证据,第一时间向法援机构求助,也才能保证维权顺利进行。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