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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財評:為網絡消費設置好“紅綠燈”

蔡斐
2022年03月04日13:54 |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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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封了無法退貨、附送的贈品不能用、直播間買到假貨、外賣美食來自“黑作坊”……這些困擾“剁手黨”的網購問題,近日迎來了最高人民法院的一次系統性法律回應,這就是最新公布的《關於審理網絡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以下簡稱《規定》)。《規定》總計20條,涉及網絡消費合同權利義務、責任主體認定、直播營銷民事責任、外賣餐飲民事責任等多個方面。

司法的回應,源自深刻的實際需求。近年來,隨著我國數字經濟的蓬勃發展,網絡消費已經成為全民熱衷的基本消費方式。自2013年起,我國已連續多年成為全球最大的網絡零售市場。與此同時,網絡消費糾紛案件也呈現出快速增長的特點,有關網絡消費者、電商平台、平台內經營者,以及產品生產者等各方利益主體的民事責任該如何承擔,也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

以網民吐槽最多的“拆封了無法退貨”為例。一般情況下,消費者在線下商場購物,可以進行現場體驗,包括必要的試穿、試用,一旦出現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專門規定了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2017年,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也專門發布第90號令,明確規定網絡購買商品同樣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遺憾的是,不少商家卻以快遞已拆封為由拒絕退貨。可是,如果網購的商品不拆封,消費者又怎麼能發現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呢?對此,此次《規定》明確指出,消費者因檢查商品的必要對商品進行拆封查驗且不影響商品完好,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為由主張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同時明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再如“舌尖上的安全”問題。很多時候,消費者會對外賣平台上一張張美食照片垂涎欲滴,而毫不猶豫地“下單”購買,但拿到手之后,卻很可能出現“照片”是“照騙”的困局,甚至不少小餐飲、小作坊、小雜食店還存在明顯的食品安全和環境衛生隱患。同時,由於鏈條長、環節多,加之新模式新業態不斷涌現,食品安全監管法規、標准和手段還不適應外賣餐飲快速發展,一旦平台和入網商戶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消費者維權幾乎陷入平台與商家兩邊“甩鍋”的尷尬境地。對此,《規定》明確要求,網絡餐飲服務平台經營者未依法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証,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絡交易平台服務等義務,使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消費者有權主張網絡餐飲服務平台經營者與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承擔連帶責任。

國家統計局的最新數據顯示,2021年我國網上零售總額超過13萬億元,比2020年增長14.1%。龐大的數字意味著網絡消費問題關系到千家萬戶,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一旦出現網絡消費損害人民群眾利益的情況,進而出現人民群眾吐槽不斷的普遍性問題,法律及時出手,用行之有效的司法解釋來維護消費者權益,非常有必要。

古人雲,“勿以惡小而為之”。長遠來看,中國數字經濟要健康持續發展,無論是一件件快遞,還是一次次外賣,都需要良好的法治營商環境來呵護與保障。在這個意義上,《規定》的出台,無疑是設置了一道“紅綠燈”,通過給某些野蠻生長的網絡消費行為劃定邊界、加強規范、明晰責任,來引導數字經濟在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中進一步發揮引擎作用。

(責編:仝宗莉、付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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