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來論:以后看病可以“少做檢查”了嗎?
生活中,大家去不同醫院看病,最怕的是什麼?除了挂號難、排隊長,恐怕就是檢查檢驗項目特別多。因為一般隻要換一家醫院看病,就要把之前做過的檢查再做一遍。費時耗力不說,患者錢包也經不住這麼折騰。現在,這個情況要有所改變了。
近日,四部門聯合印發《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管理辦法》,要求在不影響疾病診療的前提下,對標有全國或本機構所在地區互認標識的檢查檢驗結果予以互認,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標志為HR。對於符合互認條件的,不得重復進行檢查檢驗和以打包等形式再次收費。《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
“不同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真是瞄准了很多患者的一個“心結”。在過去,一些醫療機構的重復檢查、過度檢驗,讓患者和家屬感到不解,更讓大家疲於奔波,耗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明明前幾天剛做過了某個檢查,為何又要做、難道沒有效力嗎?因此,推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確節約了金錢和精力、更在某個程度上凸顯出了醫療的公益性,是一項深化醫療改革的惠民政策。
此次的《辦法》中,規定了哪些檢查檢驗結果可以互認呢?主要是通過超聲、X線、核磁共振成像、電生理、核醫學、血液學、生物物理學等手段,對人體進行檢查后得到的圖像或數據信息。檢查檢驗結果不包括醫師出具的診斷結論。不難看出,以上大多是老百姓看病經常遇到的一些檢查檢驗項目。
和很多政策的落地一樣,檢查檢驗結果互認,並不是憑空而來——這個工作已推行多年。推動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是一個循序漸進、由淺入深、由點及面的過程。這些政策和行動,呼應了患者及家屬的現實訴求,也契合了民意。最大程度地減少一些不必要的檢查檢驗,目的就是要消除看病就診過程中的痛點,讓大家盡可能花較少的錢,得到相對公正和准確的就診效果。
必須承認,這項工作的推進較為緩慢,因其背后確實有很多現實因素待破解。而這也關乎眼下的惠民政策能否走穩走好。
大家都知道,醫療機構的收入來源主要是醫療服務收費、藥品收入和檢查檢驗收入。在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提升空間有限、藥品加成取消的現實下,檢查檢驗中的“利益博弈”可能更突出。如何解決?是一個需要正視的問題。此外,不同地區和級別的醫療機構,設備檢驗能力不同、質控標准不一,檢查檢驗所採取的方法也不一樣,這在無形中抬升了互認的門檻。而“互認”過程中,可能相伴生的醫療事故責任如何界定?應有預先的規定或標准。另外,人體本身是一個錯綜復雜、動態變化的有機系統,可能這個月和下個月的檢查結果就有不同的結論。尤其是涉及健康與醫療安全,對於各種可能的情況,更需有預先、周全的方案。
推進不同醫療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不能一概而論、“一刀切”。掏心窩子說,老百姓都期待有更多檢查檢驗項目納入互認的范圍,但事實上,這需要很大的統籌安排和多方面、多領域共同的優化跟進。這背后還涉及大數據技術應用,如何提升信息共享水平,怎樣讓同一病人多次檢查、超范圍檢查的結果可以被及時監測等。
看病就診的質量和體驗如何,患者及家屬最有發言權。“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惠民政策要走穩、走好,還需在實踐中檢驗與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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