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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期待反虐待動物法懲治虐貓者

舒銳

2015年10月15日08:45  來源:京華時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期待反虐待動物法懲治虐貓者

  僅靠輿論譴責無法讓虐待動物者真正放棄這種殘忍的樂趣。要真正保護小動物不受虐待,有必要用法律進行強制約束,將虐待動物行為違法化。

  近日,廣東財經大學三水校區大二學生虐貓事件引爆網絡。校方回應稱,已對涉事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和心理干預,該學生亦表示悔過。13日中午,多名動物保護志願者前往該校門前拉起橫幅、懸挂虐貓照片表示抗議,並通過微博公布了虐貓視頻。

  在社會的主流觀念中,按照叢林法則來處理人與動物的關系是極其殘暴的,人們對待動物方式反映出一個社會的文明程度,即使不能要求所有人都愛惜、善待動物,不虐待動物也須成為社會底線。虐待動物是一種暴行,它在傳播暴力,增加社會的戾氣。

  近年,各類虐待動物事件連連進入人們視野,活殺鱷魚表演、高跟鞋虐殺小貓、活剝掉貓后半身皮毛、高架橋上將貓扔到車流、將出生不久的狗崽活活摔死、用汽車拖著狗行駛……每一件都曾引起公眾強烈譴責。但在反對聲中,虐待動物行為並沒消停,甚至形成了“產業”,有人以此為業,出賣虐殺照片、視頻,也有人以此為樂,在一些虐貓群中等級嚴密按殺貓數量晉級。甚至可以說,施虐者已經成為了有組織的越軌亞文化群。

  虐貓虐狗不見容於社會輿論,每每一露頭就受到一致譴責,但它仍能四處露頭。顯然,僅靠輿論譴責無法讓虐待動物者真正放棄這種殘忍的樂趣。應對虐待動物暴行,道德譴責是無力的,也是缺乏實效的。但是,由於現行法律並未將普通動物納入保護范圍,因此一樁樁虐貓虐狗事件,往往隻能終結於道德指責層面,當事人除了道歉之外,並不會受到法律的懲戒。要真正保護小動物不受虐待,有必要用法律進行強制約束,將虐待動物行為違法化。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目前,全世界已有100多個國家制定了專門的動物保護法,而我國的立法體系中,與動物保護相關的條文很少,主要是將動物作為一種物化資源,僅對稀有動物進行有限保護。《動物保護法》在起草和征求意見階段,也曾因被質疑要求過高、反對聲音過多而擱淺。

  在此背景下,2010年,我國首部《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提交相關部門,這部建議稿堅持了動物福利的最低限度,強調反虐待已經是我國現階段人們對動物保護認知水准的最底線,是一部較為符合當下國情的建議稿。可是,盡管歷年來社會各界多般呼吁,但仍未引起有關部門足夠重視。

  期待立法機關能夠聽到公眾對相關立法的強烈呼吁,能夠看到相關社會關系亟待法律規制的現實需要,能夠感受到法律缺位所帶來的風險與隱憂,早日將這部社會所必需的法律提上立法議程。

  □舒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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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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