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6日晚,南京交警部門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今年6月20日該市發生的寶馬車撞車事故,肇事司機王季進經過司法鑒定,顯示“其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9月7日中新網)
經過兩個多月的等待,南京寶馬撞車案的司法鑒定終於出爐。這一司法鑒定,對於受害方來說不是好消息,意味著王季進撞死人不用償命﹔對於當地市民來說也不是好消息,因為這一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來無影去無蹤、捉摸不定,瞬間發作時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瞬間好了又正常人一個,會給社會帶來難以預測且又無法追刑責的安全隱患。
按說,做這般司法鑒定,是件相當嚴肅的事情,公眾應該相信其權威性。但現實卻恰恰相反,各種質疑滿天飛。那麼究竟是公眾多疑了,還是這一司法鑒定的公布存在不盡人意的地方?在筆者看來,問題主要出在后者。
首先,此次的司法鑒定隻有結果出爐,沒有一點細節性說明做支撐。比如,此次的司法鑒定出自哪個鑒定機構,權威性如何?他們得出這樣的結論,依據又是什麼?如果這些得不到很好詮釋,就很難讓人信服在過了幾個月后,這種精神障礙還能准確無誤地被鑒定出。
其次,既然王季進患了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那他在患病期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更不應該懂得肇事逃逸,總不至於短暫到撞完車就恢復正常吧?他是首次發作,還是早有這一病史?如果是首次發作,他從發病到恢復正常,怎麼隻用了幾十秒的時間,且准確到撞車時犯病,撞完車就恢復正常?如果他早有這一病史,家人怎麼會放心讓其去考駕照且帶病開車,交警部門又怎能讓其拿到駕照?一個精神病患者,不管發病多急多短暫,終有不正常的時候,是需要監護人監護的。這樣的人怎會常年能獨自做生意,且收益可觀買得起寶馬?
總之,對於此次的司法鑒定,公眾既不可捕風捉影亂質疑,當地官方更應拿出確鑿依據來支撐鑒定結論,並且讓每個結論細節都經得起推敲。顯然對於這些,當地官方並沒做好,公眾期待他們盡快釋疑,給出令人信服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