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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老人“早點死”的派出所長,執法為誰?

蔣萌

2015年09月02日11:16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今年6月,榆林市榆陽區麻黃梁鎮王家灣村63歲的蔣老漢要求查看村務賬本,被拒絕后與村主任發生爭執,被村主任打傷。此后蔣某要求作傷情鑒定,並多次找公安榆陽分局麻黃梁派出所所長謝安義問案情,謝安義罵蔣老漢“你怎麼不早點去死”、“要是疼去五樓跳下來死了算了”、“你要再來,打斷你的腿”。謝安義承認說過那些話,稱蔣天天來辦公室糾纏,嚴重影響其正常辦公。

村民要求村務賬目公開,本是主張基層民主監督的正當權利。村主任不讓村民看賬本,到底是賬本內容見不得光、“心虛”使然,還是村官也耍“官本位”的威風、搞“機密”那一套,外人不得而知,但這種反民主監督顯然會引起群眾質疑。這還不算,村主任還打傷村民蔣老漢,這是單純的民事糾紛,還是有點小權者仗勢欺人故意傷害?

有問題找警察,顯然是正當途徑。派出所對村主任罰款500元就結案,令蔣老漢不滿,是警方處罰太輕,還是蔣老漢無理取鬧,不能憑雙方各執一詞。這事本來就該走傷情鑒定,通過証據與法律說話,而不是派出所所長一句“隻傷到手上軟組織,根本沒有必要做傷情鑒定”就拉倒。

群眾對公安機關的處理不服,自然要再去“討說法”。涉事派出所所長卻嫌蔣老漢“沒事找事”,罵老人“早點死”,不僅與許多公安局門口書寫的“為人民服務”宗旨背道而馳,而且透露出濃厚的“權力暴戾”味道。身為執法者,派出所長應該懂法,“你要再來,打斷你的腿”,這種恐嚇算不算“執法違法”?如果連這樣一個案子的處理都不能令當事人信服,派出所長的處置能力令人堪憂,“正常辦公”又辦什麼呢?

很多時候,恰恰是正常的辦理渠道梗阻,某些干部與執法者辦事讓老百姓覺得不公,才導致群眾不得不“劍走偏鋒”。等到事情鬧大,媒體報道擴散,有關方面才“高度重視”、“著力解決”,這實在是不智的應對。一些案例還會引發“官官相護”質疑,一些“遲到的公正”會大大影響有關部門的公信力。群眾利益無小事,管理者切勿將“小事”拖成大事,陷自身於被動的境地與口水的漩渦。

就本案而言,蔣老漢的傷情鑒定結果如何,對打人村主任的處理是否妥當,村務賬本有無貓膩等等,都有待后續觀察。而派出所長對群眾爆粗口既有錄音為証,所長自己也承認,又該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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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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