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攤販沒有任何肢體接觸,執法的城管人員突然倒地,向同伴求救大呼“報警”。8月17日開始,這段視頻熱傳微博,倒地的城管被網民封為“影帝”。河北衡水市饒陽縣城管綜合執法大隊辦公室負責人解釋稱,涉事的城管執法人員為臨時工,執法經驗不足,目前已被辭退。(8月19日法制晚報)
繼眼神執法、獻花執法、舉牌執法之后,城管的字典裡又多了一個新的詞匯,“碰瓷執法”。不過,同樣是碰瓷,城管的目的還是把攤販趕走,這與個別不法之徒借機敲詐勒索有著本質的不同。
當然,任何事都不能沒有規則,如果沒有程序正義,那麼實質正義也就不復存在。盡管饒陽這位城管人員的本意是為了推動工作,但採取碰瓷的方式的確不妥,有損執法的嚴肅性和正當性,也在群眾中造成了一定的負面影響。基於這一點,城管部門對其作出辭退的處理,無可厚非。
不過,類似這樣的碰瓷倒地執法,已經不是第一次。去年10月19日,沈陽一對賣糖葫蘆的夫妻商販推著三輪車正好遇上城管執法清查,執法人員提出沒收物資后雙方僵持並發生肢體沖突。在推搡期間一名執法人員順勢就倒在了地上,一直不起來,直到警方趕到現場。事后,當地城管部門解釋道,“倒地執法是自衛,並非訛人”。
應該看到,隨著公民權利意識的提高和城管執法文明的進步,前些年備受詬病的“暴力執法”已經成為過去式,現在已經很少有城管人員動不動擼胳膊挽袖子,砸攤打人。這一轉變在有力保障小商小販合法權益的同時,卻也給城管執法帶來了新的難題。硬的不行,那就隻好來軟的,於是便有了眼神執法、獻花執法等五花八門的手段。但從執法效果來看並不理想,盡管城管人員使出渾身解數,仍有一些商販不為所動,依然故我。
在這一事件中,就有當地網友為城管的“碰瓷執法”叫屈,稱饒陽縣城小販佔道經營的現象嚴重,部分小販“負隅頑抗”,城管多次勸離均無效。“要說倒地碰瓷,估計也是被逼的”。辭退“碰瓷執法”的城管很容易,但饒陽縣城管部門依然要面對勸離無效的執法困境。而對於公眾來說,與其嘲笑城管演技太差,倒不如換位思考一下,體會城管執法人員的無奈。
“責任過重,權力有限”,有學者一語道破城管的尷尬。面對佔道經營、違規擺攤,城管不管不行,但管又沒有足夠的執法權。按照行政處罰法規定,城管可以暫扣小販物品,但沒有人身強制權。一旦小販不配合,那麼問題就來了。再加上,一些地方仍未形成“堵不如疏”的管理意識,城市管理者希望通過城管驅趕小販維護城市秩序,但卻沒有給小商小販提供合法的擺攤地點,導致城管與管理對象矛盾不可調和,執法進退維谷。
對於“碰瓷執法”,有關部門必須引起關注和反思,幫助城管走出執法困局。一方面,加快“城管立法”,為城管執法提供完整合理的法律體系支撐,在加強監督的前提下適當賦權,實現執法手段的多樣化、規范化、法制化。同時,盡快變堵為疏,為小商小販“關上一扇門,打開一扇窗”,引導其文明有序經營,願意主動配合城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