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文化部開展了對內容違規的網絡音樂產品的集中排查工作,共排查出《北京混子》《不想上學》《自殺日記》等120首內容存在嚴重問題的網絡音樂產品。文化部要求互聯網文化單位集中下架這些網絡音樂產品。對拒不下架的互聯網文化單位,文化部表示將依法從嚴查處。
被列入黑名單的120首網絡音樂產品,都很低俗、庸俗和惡俗,有的臟話滿篇,盡是污言穢語,傳遞的是令人作嘔的價值取向。下架令一出,贏得無數網友叫好。耐人尋味的是,一些榜上有名的歌手也表態支持,比如《那一夜》、《動你的屁股》、《吹喇叭》的演唱者羅百吉稱,相關歌曲確實不太好,“被禁也好”。張震岳所在的公司表示,黑名單上被禁的歌都是張震岳二十幾歲時寫的,他至少10年沒唱了,現在也沒唱。
音樂產品是否低俗,自有常識判斷,也有相關的認定標准。而創作者或演唱者出面承認,顯然更有意義。“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都不認可、不欣賞乃至很鄙視,不好意思拿出來或提及的東西,就不應該推銷,更不應容忍他們大行其道。
當然,文化部此次矛頭所向並非創作者和演唱者,而是互聯網文化單位,即要求他們定向清除違規產品。這一要求,絕不過分,而是有理有據。《互聯網文化管理暫行規定》第十六條明確規定:互聯網文化單位不得提供載有的文化產品,包括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稍加對照相關規定,可知那些三俗音樂產品,有淫穢的,有暴力的,也有危害社會公德的。將它們列入黑名單,就是阻止它們繼續流傳,不讓它們毒害世人,特別是未成年人。
將違規音樂產品列入黑名單,有利於淨化互聯網,使互聯網空間走向清朗。曾幾何時,一些互聯網企業為了增加點擊率或其他原因,在利益驅動下,把淫穢音樂產品和黃色小說當成賣點,有的主動引入,有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失去了應有的節制與操守。此舉不僅降低了企業品質和公信力,也是埋雷和玩火之舉。長此以往,必然毀了企業前景,乃至互聯網發展。因此,互聯網文化單位應該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這樣對自身發展有利,對互聯網未來也有益。
此外需要厘清的是,這些被禁的音樂作品有部分不為人知,一些年輕人千萬別圖個好奇,故意搜出來欣賞。同時,網友也不要抱有偏狹的心態,認為被禁的東西一定有過人之處。這種“審丑”心態,不要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