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通報7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其中昌平區一起涉及8.21億元的“小官巨腐”令人觸目驚心。2008年9月至2014年4月,馬池口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張佩山,多次擅自動用鎮會計事務服務中心代管的村級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總投資額8.21億元,並將其中的300萬元轉入個人賬戶進行理財,收益歸個人所有……(8月9日《京華時報》)
別拿豆包不當干糧,比“芝麻官”還要小的許多“小微型芝麻官”,擅權妄為、貪腐起來同樣十分瘋狂。區區鄉鎮農業服務中心主任,就能擅自動用8.21億元公共資金進行投資理財,甚至輕而易舉地將巨款轉入個人賬戶,玩起了“權生錢、錢生錢”之術。
此前曾有記者根據公開報道,梳理出2000年以來涉貪金額超過千萬的34名鄉科級及以下小官,發現一個耐人尋味的規律:這些貪腐小官盡管級別不高、官位不大,充其量是會計、工程負責人、村官鄉官,但在其工作的領域或者地盤上,卻是名副其實的“土皇帝”,借著“山高皇帝遠”的監督空白,利用鄉裡鄉親的復雜人脈關系作掩護,把權力當成了提款機。從某種意義上說,每一個“小官巨腐”都是對制度疏漏的反向檢測。我們要反思某些地方的官場生態,探究他們是如何撕裂層層制度和重重監督,成為可怕的“小官巨腐”的。
如果不早早在源頭上苗頭上棒喝遏止,小官同樣可以撕出涉及8.21億元的“大窟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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