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人民網>>觀點>>正文

羊城晚報:強推休假的善意為何少人叫好

閱盡

2015年08月10日14:36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強推休假的善意為何少人叫好

推行多年的帶薪休假制度如今走到了一個重要關口。有報道稱,今年國家高層多次公開強調落實帶薪休假,為此,部分地方政府相繼出台細則。在一些地方,政策的推行已趨於“強制性”,擬將休假情況與單位、個人的考核、評優等挂鉤,不休假不得評優,也不得領休假補貼等。但類似做法引發不少爭議和批評。

帶薪休假對勞動者健康及權益保障的制度善意不容置疑,推行此制度的出發點之良善同樣不容懷疑,哪怕是帶有“強制”意味,也不摻雜惡意,但為何不但得不到掌聲,反倒迎來一片“拍磚”聲呢?

其中,最受詬病的是將休假與“評優”及評勞模挂鉤的規定。確實,這種“一刀切”的做法,不僅失之於簡單,有“矯枉過正”傾向,甚至可能“誤傷無辜”。且不說,各行各業的職業特性,休假時間千差萬別,即便個體員工,由於工作崗位不同,都可能面臨“有假難休”的窘境。若照此規定,那些原本做出額外犧牲和貢獻的員工,居然因未休假而不能評優,豈不荒唐!

事實上,2008年開始實施的《職工帶薪休假條例》已規定,“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這說明,“有假不休”並不違反國家法規,相反,如果將休假與評優與評勞模等挂鉤,反倒有違法之嫌。

退一步講,即便休假與評優等挂鉤,對在就業中佔主導地位的民企、中小企來說,有何作用也大可懷疑。不容忽視的是,目前勞動市場存在著事實上的“兩元”結構,即機關事業和大型國企等相對能保証雙休或年休假,而多數民企私企等卻是另一種狀態,勞動者權益保護既薄弱也難以有效監督,政府的考核、考評等對這些企業也沒有多大約束力。所以,能管得住機關事業單位的政策規定,到了民企往往可能失靈,淪為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繡腿”。

或許,政策制定者總迷信於行政命令“一刀切”的威力,寄望於一紙紅頭文件能一勞永逸,其實,自1995年起實施的勞動法便規定了帶薪休假制度,但至今都未全面落實,這本身已說明現實的復雜性,以及帶薪休假在我國推行所面臨的阻礙和困境。

帶薪休假在我國落實難是多種因素所囿,既有法規、社會保障及勞動者權益保護機制的不健全,也有觀念的制約等,因此,要推行帶薪休假須有更務實的態度,既要堅決推行,同時又須在制度安排上科學統籌,有序有效推進。尤其是在企業裡,當《勞動法》規定的雙休、不得強制延長勞動時間、不得克扣工資等更基本的勞動者權利還不能完全保障時,帶薪休假對勞動者來說就顯得更為遙遠。

分享到:
(責編:張雨希(實習生)、王倩)

相關專題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