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龍“抽空坐牢論”與阿Q“癩瘡榮光”
背景:成龍近日接受訪問時表示,從兒子房祖名坐牢一事悟出心得,坐牢並非壞事,尤其對忙得不可開交的有錢人而言。成龍說:“我認為我有時需要抽時間放假坐牢,而且要強迫有些有錢人,甚至我自己去坐牢。現在這個時代,人人都需要這樣做,因為大家都太忙了。”
新京報發表錢夙偉的觀點:這真是讓人驚詫。難道監獄是你開的,難道坐牢是想坐就坐?坐牢當然是因為觸犯了法律,難道為了坐牢,就先要去以身試法?當然,這樣的荒謬之論,並非成龍的“原創”,音樂人高曉鬆因酒駕被關看守所,后來他說,“我覺得男人一定要坐牢,5個月太短,沒有用,7個月太長,就6個月正好。”他們所說的“坐牢”是如同“到深山修身養性”。高曉鬆甚至宣稱,“那半年的時間他獲得了很大的自由,也靜下心來思考了很多的問題,使得他原來讀過的書、接受的知識有了沉澱的過程。”對坐牢如此美化,顯然是扭曲了坐牢訓誡、懲罰的本來意義。或許,坐牢確實可以“靜下心來思考了很多的問題”乃至“修身養性”,但是,這並非就一定要坐牢。因違法而坐牢,無論如何,都是人生的慘痛代價,也因此,當然也不是男人人生中的“一定”,更不是“人人都需要這樣做”。把坐牢“淡化”為無所謂,乃至還如此詩化“高牆下”,把坐牢當做了人生必不可少的“課堂”,這未免又是對法律的另一種褻瀆。
小蔣隨想:將坐牢美化為“修身養性”,其實就是試圖“將壞事變好事”,以此淡化壞事對自身形象的負面影響,妄圖將壞事“升華”為一種人生歷練,仿佛遵紀守法沒坐過牢的人的人生反而是“不完整”的。這是典型的混淆是非、香臭不分,這與自認為頭上長癩瘡疤是高尚榮光的、“別人還不配”的阿Q如出一轍。其實,阿Q是自卑的,怕別人嘲笑他的“癩”,進而發明出自我安慰、自欺欺人的“精神勝利法”。理解了這些,就不難理解成龍與高曉鬆對坐牢的“正面性”夸耀。“將壞事變好事”也不局限於個人。君不見,某些重大責任事故后,一些地方的行政者大加宣傳救人,甚至聲稱事故驗証了當地的應急反應能力,試圖淡化丑聞的負面性,“凸顯”領導有方、應對得力,轉移公眾視線。對此,明眼人一看便知。阿Q精神還在傳承發揚,令人汗顏。
冤案已國家賠償,警方為何不願道歉?
背景:因為冤案,蔣小兵(化名)被關押了21天。此案經廣東省公安廳刑事復議,認定東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未依法進行審查”,“違法行使偵查職權,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賠償請求人採取拘留措施”,應當對賠償請求人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目前,5689.56元的國家賠償已經到位。但警方的道歉一直未能兌現。
北京晨報發表裡工的觀點:此案的辦理明明存在著問題,向當事人乃至民眾表達自己有錯就改的誠意,這有什麼難的呢?從2013年至今,東莞市公安局和南城分局的領導,都有著不少的變動,新任領導想必是不願意為前任領導的過錯買單,這種心態的存在,也屬人之常情吧。如果是因為這樣的原因才遲遲不道歉,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對為官者進行如此規定,即必須要為自己此前的決策負責,而無論崗位變遷?隻有這樣,才能避免很多“爛尾工程”找不到承擔者。當然,也有可能當初的案子屬於集體做出的決定,出了問題,讓某個領導出面道歉,從而成為眾矢之的,恐怕這領導也不服氣。可我們平時總是自勉要為人民服務,為人民道個歉,應該不會很難吧?也許還有其他原因,影響著相關人員說出道歉的話,那就是“權力意識”,認為國家賠償已經是對冤案的補償,再低下頭說對不起,面子上難以接受。根深蒂固的權力意識如何消除?每一個為官者如何才能明白,自己手中的權力,來自於人民?
小蔣隨想:呼格吉勒圖案昭雪后,內蒙古高院副院長當面向呼格父母道歉。這聲道歉雖然遲到多年,但使呼格父母最終討回了應有的公道。對冤案當事人以及家屬而言,犯錯者的道歉固然無法挽回錯誤,但至少能帶來一絲心理上的安慰,這也是對外界正式宣布自身的清白。如果犯錯的執法者不道歉,很難說其已認識到錯誤。如果出於面子而不道歉,更說明一些執法者與權力者覺得,權力面子“大於”權利受害。這種意識是丑陋的,更是失民心的。官方道歉不積極,也印証了追責疲軟。據悉,損害環境將實行終身追責,其它類型的行政與執法犯錯,難道不該“照此辦理”?在其位謀其政,即便是前任犯錯,現任官員出於行政倫理也當站出來積極補救,而不是持“事不關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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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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