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報載,河北大名原縣委書記邊飛因為貪污上億受審,道出了貪污的原因之一是,自認為在任上工作成績很好,政績還算突出,應該得到提拔,可是不但沒有提拔,任職的地方還越來越差,於是心理上感覺很不滿,更加追求金錢利益。
盡管現在還有比邊飛更大的貪官,但貪污上億,怎麼說都算是巨貪了。對這樣一個巨貪,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獲得同情,但有邊飛這種想法的貪官未必就是個別的。
過去有“59歲現象”,即官員面臨退休在位時日無多時,往往會在權力過期之前猛撈一把,為將來的退休日子儲備“糧草”。在某種意義上,可稱之為“末日的瘋狂”。
其實“59歲現象”未必要等到59歲:當眼下升職無望又看不到前途時,同樣也會瘋狂。如果說“59歲現象”是“權力更年期”,那麼不升則貪則是“提早的權力更年期”。
“提早的權力更年期”的不同之處,是帶有“權力移情”和“權力報復”意味。“權力移情”是指官員感到前途渺茫,從而認為在工作上再怎麼賣力也無濟於事,就把精力努力從謀公轉移到謀私上。“權力報復”則指官員自認為自己有能力卻得不到提拔,就以貪污來報復。
覺得自己能力比別人強,有些是自我感覺良好,有些則是真有能力,或許是因為沒有背景、沒有關系、不會逢迎拍馬而得不到重用。對真有能力卻得不到重用而淪為貪官者,那麼我們在指責他們貪腐行為時,還要反思用人機制。
過去常說“舊社會把人變成鬼,新社會把鬼變成人”。套用這一說法,應該說“壞的機制使廉變成貪,好的機制使貪變為廉”——好機制既能把權力關進籠子,還能把能力放出籠子,並且用在正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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