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確立了幾個國際關系和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主權獨立平等原則,不干涉內政原則,勢力均衡原則。當代的國際秩序,仍在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中前行。
1648年,歐洲諸國在威斯特伐利亞所確定的國與國之間相處的原則,在今天仍是國際關系和國際法的基礎,這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卻是不折不扣的事實。大而化之地看,我們仍然生活在偉大的“威斯特伐利亞”時代,且也許很幸運地是在這個時代最“和諧”的時期。
大體而言,威斯特伐利亞和會確立了幾個國際關系和國際法的基本原則。第一,主權獨立平等原則。這個原則是當今國際法的基石,其實其最初的目的是為了排除羅馬教廷對歐洲各邦國的管轄權。教廷不僅在精神而且在某些世俗事物方面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力,歐洲君主不得不長期與教會分享權力,且接受教廷頻頻“行廢立之事”。和會之后,從法律上講,歐洲君主成為其領土內的最高主宰,不承認他們之上的任何世俗的權威。
第二,不干涉內政原則,其最初目的是防止教廷或其他國家以維護同宗信仰為名義干涉一國的宗教事務,確保本國君主政府是其宗教事務的主宰。
第三是勢力均衡原則,各國合縱連橫,防止在歐洲出現獨霸的國家。
威斯特伐利亞和會的召開,標志著導致無數生靈涂炭的三十年戰爭的結束。就生態環境、人權法治、公民福利、生活水准等方面而言,今日的歐洲也許是這個星球上最接近天堂的地方,但在歷史上也曾多次比其他任何地方都更靠近地獄。不像亞洲文化那樣多樣和互相隔絕,歐洲文明的同質性很強,而歐洲各邦國歷史上互相交流的最主要方式,一是通婚,二是戰爭。而發動戰爭的緣由,除了爭奪土地人口,還有宗教信仰。威斯特伐利亞和會之前的三十年戰爭,本質上就是一場宗教戰爭。
威斯特伐利亞體系並沒有在歐洲消滅戰爭。眾所周知,發生在二十世紀的兩次世界大戰,其策源地和最重要的戰場,也都在歐洲。但是,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又確實是為和平而設立的,且也許是現實條件下維護世界和平的最佳模式。一戰和二戰的發生,本質上是新興強權挑戰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從而觸發了作為體系基石原則之一的均勢原則,引發其他國家對挑戰者的集體遏制。
當代的國際秩序,是不是應該走出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答案是恐怕不能。從世界和平的角度而言,最好的國際體系大概是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世界政府,以民主、法治和分權制衡為基本原則為全世界人民提供秩序和公共服務。威斯特伐利亞體系的價值在於,它要求在國際社會建立起一種均勢狀態,並借助主權平等的國際法原則和強國之間的相互制衡防止均勢被破壞后導致帝國主義式的霸權出現,從而免得整個世界被某一個國家所主導。
在美國相對衰落、新興強國漸次浮現的當代世界,威斯特伐利亞體系可能會是一種客觀存在,而人類世界的未來,隻能在這一體系的基礎上逐漸演進。
□王江雨(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