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有人突發疾病摔倒,到底扶不扶?7月24日,首次提交北京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20次會議審議的《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讓好心人服下了定心丸:今后遇街頭突發病症,好心人再也不用擔心出手相救反遭誣陷了,患者及其家屬如捏造事實向提供幫助者惡意索賠,將承擔法律責任。(7月27日新華網)
“扶不扶”的問題,我們已經討論過很多很多次了,但是對於如何解決這一社會難題,似乎一直沒有什麼好辦法,乃至於這麼多年來,仍舊不停出現有人摔倒在地沒人敢扶的事情,也一再出現有人上前攙扶摔倒在地者,最終卻被誣為撞人者,遭到對方惡意索賠的新聞。這不,就在幾天前的四川彭州市,一名老人騎自行車不小心摔倒在地,路過的中學生上前攙扶,結果老人拉住中學生硬說是他把自己撞倒的,並提出索賠要求。如果不是現場的監控錄像“作証”,這起事件很可能讓整個社會的道德文明又遭傷創。
面對摔倒在地的老人,我們之所以不敢貿然上前攙扶,那是因為我們擔心被人誣陷,當不成好人之余反而惹上麻煩,那麼個別摔倒在地的人,為什麼敢於昧著良知和道德,去誣陷意在幫助自己的好心人呢?除了他們內心的道德底線過低之外,這種惡意誣陷的行為得不到應有的處罰,無疑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
不久的將來,這種情況至少在北京將得到改變。《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明確,患者及其家屬如捏造事實向提供幫助者惡意索賠,將承擔法律責任。這樣的條例一出就引發了網友的廣泛關注,並稱其為“好人法”。
“好人法”當然是以保護好人為己任,而保護好人的方式之一就是懲治“壞人”。有一個成語叫“懲惡揚善”,說明“懲惡”和“揚善”是相輔相成的關系,善得到弘揚,可以擠壓惡的生存空間,而惡得到懲治,同樣可以為善爭取更大的生存空間﹔長期以來,在類似“扶不扶”這問題上,我們一直側重於“揚善”,但是卻忽視了“懲惡”,結果導致“以訛作惡”者層出不窮。
盡管北京市即將出台的“好人法”目前隻限定於院前醫療急救方面為好人撐腰,避免好人被訛詐,但是完全可以把這個范圍擴大到所有領域的見義勇為,讓所有見義勇為者都免於被訛詐的風險,讓公眾內心的善意得到法律的保護。

分享到人人
分享到QQ空間






恭喜你,發表成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