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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報:收費公路關鍵要杜絕“糊涂賬”

潘洪其

2015年07月22日14:15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收費公路關鍵要杜絕“糊涂賬”

交通運輸部昨天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收費公路管理條例》修訂稿並向社會征求意見。《條例》修訂稿規定,政府收費高速路償債期擬按實際償清債務所需時間確定,各省實行統借統還﹔特許經營高速公路經營期一般不超30年,屆滿后與償債期政府收費公路統一收費﹔償債期、經營期結束后實行養護管理收費。

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5年﹔收費公路的收費期限屆滿,必須終止收費,政府還貸公路在批准的收費期限屆滿前已經還清貸款、還清有償集資款的,必須終止收費。現在公布的《條例》修訂稿,將原定收費公路的具體收費期限一筆取消,調整為“按實際償清債務所需時間確定”、“償債期、經營期結束后實行養護管理收費”,其中“養護收費”雖然標准可能有所降低,但仍然屬於收費性質。這就意味著,收費公路的收費期不再受法定年限的制約,而變成了“長期收費”。這一重大變化自然受到了輿論的批評質疑。

很多人難以理解的是,既然收費公路有的直接由政府投資修建和管理,有的雖然是經營性公路,也仍然具有相當的公益屬性,為何在多年來收取巨額通行費的基礎上,政府不能加大對高速公路的財政投入,使之成為完全意義上的“公益路”、“免費路”呢?

從政府應當加大對公共交通服務投入的角度講,政府還貸公路和經營性公路都應當徹底取消收費,包括“養護管理”在內的所有成本,都應當由財政承擔。不過,財政投入主要來源於稅收,稅收又來源於納稅人的貢獻,“羊毛”還是出在“羊”身上。看似高速公路由財政全部承擔,所有車輛都可以免費通行,其實這些成本仍然轉嫁到了納稅人身上,納稅人仍然是最終的買單者。據介紹,2009年日本民主黨政府擬推行高速公路免費,民調結果顯示,反對者高達68.1%,支持者僅為26.1%。反對者認為,高速公路如果免費,政府就要增加稅收,使用高速公路者只是少數人,全體納稅人為此買單不公平。最終高速公路免費方案被否決。這個典型案例,對我們探索中國收費公路改革應該有所幫助。

其實,公眾的疑慮並非是無謂的矯情,更不是“逢X必反”式的民粹情緒。人們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一般也明白“不交通行費就要多交稅”的道理,因此並不是一味反對高速公路收費,而是擔心這個收費收得不尷不尬,花得不明不白,擔心高速公路淪為一些部門和企業的“小金庫”,成為某些強勢人物的“提款機”。從一些地方高速公路管理部門和企業普遍高工資、高福利,普通收費員也動輒年薪十幾二十萬,高管年薪更是高到“天價”,到近年來多地交通系統、高速公路領域屢屢曝出貪賄大案,無不說明人們的這些擔心並不是多余的。

如果嚴格按照新的法定標准和審批程序,收費公路在原有期限上延長收費甚至“長期收費”,或許都不是關鍵的問題。最關鍵的問題在於,實行新的收費條例后,每一條收費公路收取的每一筆費用,都必須納入嚴格的監督管理,其中每一分錢最終用在了何處,用得是否合理合規,都必須進行有效的流程控制,並給出明確的說法。

為此,《條例》修訂稿規定的強化政府對收費公路的監管,明確對政府收費公路實行規范的預算管理,所有收費公路的投資債務、通行費收支等信息定期公開,全面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這些內容應當不折不扣嚴格執行。必須不斷加大收費公路收支信息公開范圍和力度,把每家企業、每個時段、每個項目的收費細目直到每一筆錢的來龍去脈都向社會公開,我國收費公路才能真正塑造公信力、回歸公益性,為公眾提供最優化的交通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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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雨希(實習生)、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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