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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報:“優衣庫試衣間不雅視頻”事件的罪與罰

張貴峰

2015年07月17日09:42  來源:工人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優衣庫試衣間不雅視頻”事件的罪與罰

7月14日晚,一則試衣間的不雅視頻在微博熱傳,不雅視頻長達一分鐘。優衣庫官方做出回應,否認營銷炒作此事,要求消費者“正確使用試衣間”。北京市公安局15日通過其官方微博表示,警方對此高度重視,目前已介入調查。(見7月15日《新京報》 )

“優衣庫試衣間不雅視頻”事件因為尺度大,引起輿論的廣泛關注、圍觀。當務之急是從法律層面盡快厘清該事件的關鍵事實,如視頻究竟是誰拍攝制作的?又是誰上傳網絡的?並在此基礎上,分辨其中涉及的罪與罰,進而嚴懲相關責任人。

如果當真是“營銷炒作”,那麼相關商家勢必涉嫌多重違法,不僅涉嫌違法發布廣告,而且還涉嫌侵犯他人隱私,以及非法傳播淫穢物品,不僅涉嫌一般違法,而且涉嫌刑事犯罪。

依據《廣告法》,廣告不得違背社會良好風尚、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一旦違反,將對廣告主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依據《刑法》,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其中的所謂情節嚴重,按照2004年兩高出台的相關司法解釋,標准之一便是:制作、復制、出版、販賣、傳播的淫穢電子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二萬次以上。也就是說,即使不以牟利為目的,一旦所傳播的淫穢信息“實際被點擊數達到二萬次以上”,便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須被追究刑責。

如果這一不雅視頻並非“營銷炒作”,而是商家之外的其他人員甚至就是不雅視頻當事男女制作上傳的,那麼,相關人員仍然涉嫌違反除了《廣告法》之外的上述其他法律,應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刑法》的相關規定,追責處罰。

除此之外,值得指出的一點還有,無論這一“試衣間不雅視頻”是誰制作上傳的,是否系營銷炒作,都不得不承認,在上述事件中,不雅視頻中的當事男女恐怕都不是完全無辜的受害人,因為在試衣間做出如此不雅的行為,不僅是一種有違道德倫理、公序良俗的行為,甚至也可能是一種涉嫌違法的行為,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如果我們認定商家的“試衣間”也是一種雖然私密但仍屬於特殊類型的公共場所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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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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