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溫州市民鄭女士在瑞安城區南門農貿市場購買了3隻大蝦,回家后發現大蝦體內竟然被注射了不明膠狀物。當日下午,瑞安市市場監管局玉海所介入調查,當事水產攤販已退還鄭女士100元購蝦款。(7月15日《現代金報》)
近年來中國的食品安全問題,完全可以說是“按下葫蘆浮起瓢”,幾乎就沒有真正消停的時候,讓人防不勝防。所謂的“注膠蝦”,顧名思義,就是人為把膠類物質注入蝦體,然后再賣給消費者的一種蝦。畢竟這些膠類物質隻有幾塊錢、十幾塊錢一斤,而“注膠蝦”卻可以賣到上百塊錢一斤,膠和蝦之間的巨大差價最終淹沒了部分商家的道德和良知。
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先不說花費百元買回幾隻蝦,因為其中一大部分的錢等於是買了膠而導致權益遭受侵害,而且這些被注入蝦體、來路不明的膠類物質,是否對身體有害也不得而知。萬一食用以后有損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話,那可就不是錢財損失的問題了。發生在溫州市的這起“注膠蝦”事件,被眼尖的消費者發現並投訴到當地市場監管部門以后,賣蝦的商販已經退還了消費者的購蝦款。而媒體也在採訪了一些業內人士和專家的基礎之上,教授廣大市民如何鑒別“注膠蝦”,避免上當受騙。
但是在我看來,這些都還遠遠不夠。一則,不是每個消費者在買蝦、吃蝦的時候都會那麼細心,能夠及時發現蝦有問題﹔二則,也不是每個消費者都能看到媒體傳授的關於如何鑒別“注膠蝦”的技巧。所以說,根本的解決辦法,還是要由政府職能部門來加強市場監管,通過法律、行政的手段來打擊和遏制“注膠蝦”。
客觀而言,最近幾年隨著食品安全問題的高發頻發,也隨著老百姓對食品安全的要求越來越高,國家在食品安全領域做了很多的工作,包括法律法規的修訂,規章制度的完善等等,最終目的是最大限度保証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但問題在於,法律法規再完備,規章制度再完善,如果沒有政府職能部門在具體執法過程中的落實,也等於是畫餅充飢。
就像發生在溫州市的“注膠蝦”事件,消費者投訴以后,當地市場監管局不過是協調商販把購蝦款退回給了消費者,然后就沒有下文了。那麼,市場上還有沒有其他商販在售賣這種“注膠蝦”?市場監管部門如何才能從源頭堵住“注膠蝦”流入本地市場?隻有把這些問題解決了,消費者的權益才有望從根本上得到維護。即便依靠一個地方的執法部門無法完全杜絕“注膠蝦”的流入,那麼也應該探索異地執法聯動機制,由發現“注膠蝦”的地方的執法部門通知“注膠蝦”生產所在地的執法部門,由后者去查處,阻擊“注膠蝦”流入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