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試用繁體字答題可加分!昨天,湖北大學知行學院一名老師的考試“加分政策”引發學生熱議。(6月23日 武漢晚報)
對於這項充滿爭議的加分政策,贊同者認為“繁體字是我們的傳統文化,我們應當學習和傳承”,在書寫繁體字的過程中,自己也對漢字有了更深的了解,通過加分的鼓勵措施,也讓更多的同學去練習繁體字。反對者則認為,繁體字難寫也難認,考試時會浪費時間,增加書寫難度,所以即便有“加分政策”也不會考慮。對此,當事人劉衛華老師這樣解釋,中國古代文學作品課教授的是中國古代文學,用繁體字可以更加貼近歷史。
按照這個邏輯,甲骨文比繁體字更加貼近歷史,是不是還要對甲骨文答題進行加分?再者,即便為了貼近歷史,也不能通過加分來體現,隻有將繁體字和簡體字答題一視同仁,才是對使用繁體字答題的鼓勵,也是對繁體字的保護和尊重。對使用繁體字答題的同學進行加分,讓那些不會或者不熱衷使用繁體字的同學情何以堪。筆者認為,這樣的加分政策顯然有失公平,屬於加分亂象,也是在開歷史倒車。
隨著社會的發展,包括繁體字在內的難寫難認漢字逐漸退出人們視野,人們書寫更傾向於簡單易認的簡體字,1956年1月28日,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公布〈漢字簡化方案〉的決議》,在全國大力推廣使用簡化漢字。這不僅是歷史的進步,也是時代發展的必需。
因此,現在又將繁體字拿出來進行加分,不管是從文字進化還是從時代發展看,都是在走回頭路,開歷史倒車。繁體字作為一種文化遺產,加強保護,可以理解,但是通過加分來鼓勵繁體字發展,著實違背考試公平,也與時代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