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一條“建議國家改變販賣兒童的法律條款拐賣兒童判死刑!買孩子的判無期!”的微信在朋友圈激起起爭議狂潮。“我是來自北京的承諾者,堅持人販子死刑!”“我是來自湖南的承諾者,堅持人販子死刑!”……數十萬人以接力的方式支持處死人販。
正當人們為該不該處死人販爭得不可開交時,一條消息讓爭議大為失色。消息說,在這條關於人販子消息頁面最下方有一個推廣鏈接:感謝某網站友情支持。點開鏈接會跳轉到某婚戀網站的注冊頁面,每注冊一個用戶,該網站都為此付費。按100萬承諾者的規模,會產生12.5萬元的收益。“移動互聯網”發出此文時,已有80余萬人做出承諾。
但這種“劇情”逆轉仍然沒有打消部分人的爭議熱情。在發現某網站借拐賣兒童進行營銷的消息后面,多數人並沒有怒火轉向營銷者,卻還在意猶未盡地爭論人販該不該處死。
一些網民認為,反正自己沒看到某婚戀網站,估計大多數人一開始也不會將其跟婚戀網聯系在一起﹔現在拐賣兒童量刑輕是客觀事實,民意也如此反應,這個問題才是焦點﹔你看到的是營銷,我們關注的是無數受到傷害的小孩……
當某婚戀網站聲稱這是個別員工未經批准擅自啟動了營銷行為,並對相關員工進行嚴肅處理后,一位網民說:“這是一種智慧,那個員工你不要我要了。”
人們對“該不該處死人販”強烈爭論和發現營銷圈套后仍不願轉移話題,反映出當前拐賣兒童的嚴重性和惡劣性。就個體生命而言,被拐賣的兒童大多沒有失去性命,似乎只是離開了原有的家庭。但對失去兒女的家庭來說,這無異於“天塌下來”。而且尋找子女將形成揮之不去的夢魘,可能造成一生的困擾。“生離”的悲痛應該就是支撐“處死人販”觀點的心理基礎。
“處死人販”適時觸及了人們早已積壓在內心深處的痛切話題,給人們以宣泄心中怒火的機會,因此盡管有人發現自己中了營銷圈套受到了愚弄,但還是把這種營銷視為切中時弊的營銷。
在當今世界,新聞媒體中刊登廣告已基本上被人們所接受。最近幾年,在影視中植入廣告也越來越多。為了自身生存和商業利潤,媒體借助新聞吸引受眾,從而把受眾“轉賣”給廣告商,這與商家或網站通過制造熱門話題來營銷在形式上有相似之處。
然而這種營銷是有底線的。底線之一是要誠實。媒體不能把新聞與廣告營銷“無縫嫁接”,讓受眾分不清哪個是新聞哪個是廣告。一些媒體利用新聞的客觀真實性,“巧妙”地在新聞中植入廣告,這就違背了新聞倫理。底線之二是不能利用嚴肅話題和悲痛事件營銷,不能過度消費民意。底線之三是營銷不能帶有強迫性——“六十億人看完都哭了,不轉不是地球人”就是強迫營銷的典型。
按照不觸碰營銷底線的原則,某網站完全可以公開說明這是他們設置的公共議題,但這個網站卻在如此沉重和沉痛的話題中鬼鬼祟祟地植入鏈接進行偷偷摸摸的營銷,這就違背了誠實的原則,並有在嚴肅話題中消費民意的問題。這一問題普遍存在於街頭“行為藝術”之中。 正因為這些問題,某網站就涉嫌借助拐賣兒童話題來“拐賣”點擊。在沉重議題中耍這種花招,如果還不算營銷鬧劇,那麼離鬧劇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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