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
人民網>>觀點>>正文

羊城晚報:第三方遴選事業單位領導不宜誤讀

潘洪其

2015年06月04日15:10  來源:羊城晚報  手機看新聞

昨日媒體報道:中央辦公廳近日下發的《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簡稱《管理規定》)提出,“選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根據行業特點和崗位要求,可以採取組織選拔、競爭(聘)上崗、公開選拔(聘)等方式進行,也可以探索委托相關機構遴選等方式進行”。有關專家認為,“委托相關機構遴選”意味著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為選領導,第三方包括非官方的獵頭公司,此舉有助於推進事業單位市場化改革,有利於事業單位去行政化。

2011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發布,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也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見》,連同這次中央辦公室下發的《管理規定》,形成了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事業單位改革的基本框架。在此框架下分析可知,部分輿論對“探索委托相關機構遴選等方式”選拔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作了一些過度解讀。

按照中央關於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逐步將行政職能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逐步轉為企業,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其公益屬性。從事公益服務並保留原有序列的事業單位又分為兩類:承擔義務教育、基礎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衛生及基層的基本醫療服務等基本公益服務,不能或不宜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入公益二類。

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主要是把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劃歸行政,把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轉為企業,體現了“去(回歸)行政化”和“市場化改革”的方向。這次中辦《管理規定》涉及的事業單位,是指分類改革之后保留在原有序列中的事業單位,這些事業單位作為主要從事公益服務的機構,推進“市場化改革”和“去行政化”已經不是主要任務,因此,專家所稱第三方遴選領導有助推進事業單位“市場化改革”和“去行政化”,其實是混淆了事業單位改革的“時間表”,是對事業單位改革部署的某種誤讀。

其次,按照中辦的《管理規定》,選拔事業單位領導,除傳統的組織任命、單位內部競爭上崗和面向社會公開選拔外,“也可以探索委托相關機構遴選等方式進行”,前面三種是比較規范、成熟的選拔方式,后一種只是准備“探索”,兩者有主次輕重之分。眾所知周,包括獵頭公司在內的第三方機構為企業或公共部門遴選領導人員,第三方機構只是通過專業化、標准化的手段,從更大范圍內為委托方推薦領導人員的候選人,而不是替委托方全權做主,直接決定領導人員的選任。也就是說,將來探索第三方遴選事業單位領導時,第三方只是負責為事業單位推薦候選人,事業單位再通過公開選拔的方式,從這些候選人(也可能不限於這些候選人)中選拔領導人員,整個過程中,第三方遴選所能發揮的作用是有限的,它不會成為事業單位選拔領導人員的主要方式,更不會取代組織選拔、競爭上崗和公開選拔,成為事業單位選拔領導人員的唯一方式。

中央組織部負責人就《管理規定》接受採訪時指出,事業單位領導人員是黨的執政骨干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也是國家公職人員,與黨政領導干部適用同樣的管理監督措施。這一本質特征決定了,事業單位領導人員選拔制度的改革,比如委托第三方遴選事業單位領導人員,可以為黨政領導干部選拔制度改革探路,但兩者將保持大體相同的步伐。

分享到:
(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相關專題


我要留言

進入討論區 論壇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