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司機“隨意變道”就該被打嗎?
據報道,5月3日,成都市盧女士所駕車輛,被一紅色polo車逼停,並遭到對方男性車主暴打,致其右肩骨折、腦震蕩。
據打人男子交代,當天其開車帶著妻子和孩子,盧女士在行駛過程中突然變道,車內孩子受到驚嚇,便一路追隨,實施毆打。盧女士也承認,“確在變道時突然點了一下剎車”。據成都警方官微,打人男子因涉嫌尋舋滋事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必須承認的是,該事件之所以會發生,被打女司機事實上也是有錯在先,隨意變道等交通陋習,不僅違反交通法規,而且潛在交通危害極大。
但在現實生活中,雖然“隨意變道”危害十分巨大,但針對這一交通陋習的處罰,卻顯得並不十分給力。由此導致的一個后果便是,“隨意變道”行為不僅十分普遍,且增長迅速。據媒體調查,近8成車主表示曾有過“隨意變道”行為。
當然,強調女司機也存在“隨意變道”過錯,並不意味著說,男司機打人行為就是“情有可原”的,更不意味著,女司機挨打就是咎由自取。畢竟,在現代法治語境下,任何任性的“以惡制惡”的濫施私刑行為,都是非法的,必須受到法律制裁。
因而,男女司機實際上都應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隨意變道”陋習是應該治理,但女司機隨意變道的行為自有相關交通法規來管束,無論如何都不是付諸暴力的理由。
□張貴峰(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