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檢察院檢察官楊斌,曾當庭為溺嬰媽媽周模英求情輕判,成為公眾關注的“明星檢察官”。近日,從檢23年已經45歲的楊斌因辭職再次成為公眾熱議焦點。記者通過採訪了解到,楊斌在“再就業”的過程中也遇到了辦証難。一張“無刑事處罰証明”讓她幾近抓狂,楊斌打趣地說:“曾經是檢察官的我,想要証明自己沒犯過罪,還真不是件容易事。”(4月13日京華時報)
証明過多過濫過奇,公眾抱怨由來已久,最近合肥市民出境游遭遇被要求“証明我媽是我媽”的奇葩事兒,更在輿論場激起喧囂的漣漪。就連明星檢察官轉行,尚且難以規避証明難困擾,足見平民百姓在形形色色的証明面前會何等無助和無奈。
“我了解到公安有內網,你上網一查,我有沒有犯罪記錄,一目了然。”接待女警拒絕了楊斌“走捷徑”的建議,倒也顯示出公事公辦、一視同仁。只是,舉手之勞都不願意給予群眾方便,作風如此刻板如何奢談為人民服務、讓人民滿意?
就事論事而言,明星檢察官辦無犯罪記錄証明難,顯然不僅折射出體制內的作風痼疾,而且暴露出思想僵化、觀念陳舊,仍然習慣於戴著有色眼鏡看人。
從另一個層面來看,互聯網時代大數據的廣泛開發、應用,給我們的工作、生活帶來了極大的便利,原本就是為了更好地造福社會大眾,將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建立的數據庫束之高閣,而不是最大限度地應用於實踐,並且創造條件建立共享機制,既是對社會資源的巨大浪費,也是因循守舊、缺失與時俱進意識的具體體現,顯然有必要做多層面的深刻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