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各地駐省辦,正集中迎來“告別季”。日前發布的《關於清理規范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的指導意見》,被視為國管局給“駐省辦”開得一劑“減肥藥”。《意見》要求,撤銷縣級政府駐本省省會城市辦事機構,撤銷市、縣兩級政府職能部門駐本省省會城市辦事機構,整合駐外省省會城市辦事機構。
以時間為縱軸,這次聚焦駐省辦的清理,可說是5年前裁撤縣級駐京辦的延續和深化,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客觀形勢使然。平心而論,改革開放以來,各地政府和職能部門設立“駐省辦”,開展政務聯絡、招商引資、信息調研、接待服務等工作,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交通條件逐步改善,簡政放權不斷推進,駐省會城市辦事機構的職能已不適應當前形勢要求。裁撤、整合冗余甚至是不必要的“駐省辦”,自是題中之義。
以民意為橫軸,本輪清理更是順應百姓期待之舉。毋庸諱言,一些駐省辦功能異化,類似“跑廳錢進”“跑省進步”“跑省截訪”,反成傾注精力最多的職能,與“辦事處”的初衷漸行漸遠。有的挂牌不辦事,成為接待和應酬的場所,駐省辦變成了“蛀省辦”﹔有的不辦公事隻辦私事,為領導及其家人就醫、子女就學等提供“一條龍”服務﹔或是不辦正事辦歪事,成為忙著賺錢的經營實體……凡此種種,老百姓深惡痛絕。
需要引起重視的是,清理駐省辦不是簡單地摘牌子、撤機構。輿論中對清理駐省辦存在“撤而不銷”的憂慮,並非無的放矢。此前駐京辦的清理,就存在以“在京工作人員服務中心”“駐京聯絡處”“XX會館”等改頭換面的問題。背后折射的是,隻要“駐X辦”背后的“另類需求”不變,“駐X辦”仍會換一種形式出現。隻不過,手法更隱蔽、更不易察覺而已。隻有深化簡政放權,不“剪指甲”真“割腕”,既“鬆手剎”也“放腳剎”,剪除了“駐省辦”另類需求,才能真正規范“駐省辦”
客觀地說,群眾接待和政務聯絡,仍是政府需要繼續開展的工作。縣級“駐省辦”退出歷史舞台之后,其留下的“業務”空白怎麼辦?借鑒“駐京辦”的清理經驗,本次“駐省辦”的清理,既提嚴格要求又給疏導出路,更加務實,具有很強的操作性。比如對駐省辦曾經的“接待服務”職能,意見規定“要向社會力量購買住宿、用餐、用車等服務,有效利用社會資源為公務接待提供服務”。從中可以讀出一個明顯轉向,即今后“駐省辦”的職能將由接待服務、爭取項目和資金為主向促進經濟合作、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為主轉變。
當前中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不再是“功夫在詩外”,而是“功夫在法內”。如果全面深化改革到位、充分,那麼一切問題都可以轉化為法律問題。隻要官員依法行政,群眾依法辦事,堅定法治信仰,“駐省辦”的脫胎換骨就近在咫尺。由是觀之,“駐省辦”治理得如何,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的一塊“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