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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日報:器官移植入醫保,有現實必要

朱昌俊

2015年03月18日09:16  來源:長江日報  手機看新聞

每年兩會,全國政協常委、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都是媒體“聚焦”的對象,他一直致力於推動建立陽光、透明的器官捐獻和移植體系。黃潔夫指出,在其他發達國家,器官移植在醫保中排名第一,因為器官移植是在“生和死之間的選擇”。“我希望未來國家也能把器官移植納入醫保”。(3月17日人民網)

器官移植,即便在當前被稱為醫學發達的年代,它依然是普通重症病患者難以企及的醫療項目。這其中,對於醫學技術和器官供需矛盾的擔心,可能還是在其次,主要的“難言之隱”恐怕還是費用的問題。這應該是作為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的黃潔夫,建言將器官移植納入醫保的一個重要的社會背景。

醫保作為一種普惠式的社會保障形式,其保障范圍應該兼顧廣泛性與多數人原則。在這個意義上,器官移植到目前為止並未隨著多種大病一起納入醫保,有其宏觀上的考量。但從器官移植需求的現狀和醫保提質的角度而言,這一建議又確實具有現實針對性,不應該被視為是“天方夜譚”,至少應該納入政策層面予以考慮。

到目前為止,我國每年大約有30萬患者急需器官移植,但每年器官移植手術僅進行1萬余例。如此巨大的醫療缺口,除了器官供應上的不足,費用問題是首要原因。甚至有媒體曾分析指出,盡管經常將1︰30作為器官供求缺口的數據,但實際上,中國每年面臨器官衰竭的患者,多達150萬人。隻不過,由於身體和經濟情況等,能夠承受、支付得起器官移植手術費用的人,隻有其中的30萬。巨大的經濟壓力對於器官移植醫療的限制可見一斑。

現實地看,將器官移植納入醫保不僅具備條件,一些地方甚至已有試點。如廣州,肝移植術后抗排異藥物治療的費用已納入醫保報銷范疇﹔在江蘇,肺移植已列入二類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患者個人僅需支付40%的費用,而且術后免疫抑制劑的費用個人僅需支付10%,其余列入醫療保險報銷范圍,由國家補貼。

更何況,器官移植手術納入醫保后將帶來更多成功案例,在某種程度來說也能為社會營造更好的捐獻器官的氛圍,畢竟做出捐獻器官的好心人大多都是出於幫助需要的人,更多人做得起移植手術就是一種鼓勵。因此,無論是立足於當前我國器官移植醫療現狀,還是呼應醫保擴容提質的現實要求,適時將器官移植統一納入醫保范疇,都已具有現實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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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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