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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評:靠共治陽光驅散消費權益的陰霾

——2015兩會系列評論之三十二

甄言

2015年03月15日19:10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網購機票不得改簽,或者收取高額手續費﹔“火得不得了”的辣條其實“臟得不得了”,造成兒童嘴部潰爛﹔個人信息泄露頻發,增加網絡支付風險﹔網上購物易,線下維權難,網購經歷讓人鬧心……又到一年一度的“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日,頻頻見諸媒體的各類消費者權益失護問題,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

客觀上說,近年來尤其是自去年3月15日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以來,我國的消費維權事業取得了明顯進步。不可否認,消費者權益保護當前也面臨著老問題頻發、新問題迭出的嚴峻形勢。尤其是,移動互聯時代的到來,在極大方便消費者滿足消費需求的同時,也極大延伸了不法商人違法經營的鏈條,瞬息而變的網絡發展,更是讓一些商業行為很容易跑到法律前面,鑽進監管盲區。去年一年,依托12315網絡處理的消費者訴求達757.88萬件,是線下投訴的十多倍。從線下到線上場域的轉移,從客觀上呼喚著治理之變。

如何讓“天天3·15”落到實處,如何切實提升消費維權工作水平?從方式上看,要靠法治,從途徑上看,則依賴協同共治。在法治軌道上實現政府、消協、企業、電商平台和消費者等各方協同共治,消費者權益保護之傘方能牢不可破。

在維護消費者權益方面,立法與監管領域頻頻亮劍尤為重要。除了新修改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在修訂的《廣告法》也將嚴禁代言虛假廣告、承擔連帶責任的內容列入其中。工商總局去年還陸續出台了《網絡交易管理辦法》《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消費者投訴辦法》《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等一系列規章和規范性文件,使新《消法》更具可操作性。針對新情況不斷升級法律武器,著力化解監管與維權執行難的“最后一公裡”困局,“有形之手”的保護力才能得到不斷增強。

唱響協同共治的合奏曲也很重要。網絡的大繁榮需要共治來維持,法治的大昌榮也有賴各方共同的遵守和維護。早在今年年初,中消協就將2015年年主題確定為“攜手共治暢享消費”。對消費者而言,主動拿起維權的武器,訴諸法律渠道解決消費權益紛爭,是個人維權之必需手段,更是淨化市場環境之必然途徑。就市場經濟和企業主體而言,維護消費者權益並不是被動、不利的存在,通過奉法尊規、誠信經營參與到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共治中去,是利根基、利長遠的戰略舉措。大型電商平台更應利用自身優勢,自覺擔當維權的橋梁,向假冒偽劣和侵權行為開戰。以消費者協會為代表各類公益組織,也應積極發揮平台優勢,引導各方緊緊圍繞在法治的天平下,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今年兩會結束后的總理答記者問環節,李克強總理強調,不管是網上還是網下的實體店,都要講究誠信,保証質量,維護消費者的權益。市場經濟本身是誠信經濟,涵養企業誠信守法的道德自覺,企業應當盡責任、見擔當,也是協同共治的根本指向之所在。隻有當誠信成為市場經濟的拱心石,消費者才會願意消費、無憂消費、暢享消費,為發揮消費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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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王倩、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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