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委員發言到底該代表誰的利益?在近日兩會上,全國政協經濟界別37組的兩個央企巨頭為這個事情爭起來了。據《南方都市報》報道,華潤集團董事長傅育寧認為,政協委員有利益傾向很正常,但是要事先澄清自己的利益立場,讓大家去甄別。而中石化董事長傅成玉則斬釘截鐵地說,他不會以政協委員身份代表中石化利益說話。
這是一個有趣而嚴肅的話題。我倒不認為,全國政協會開了這麼多年之后,政協委員還在就其委員身份的代表性而爭論不休,是一個怎樣尷尬的問題。無論如何,此種爭論表明一種身份意識的思考與自覺,總比渾渾噩噩地“履行職責”要進步得多。
法律規定了政協委員在人民政協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三項主要職能基礎上,依法享有相應的政治權利。以此出發,我並不認為傅育寧所聲稱的政協委員的利益傾向有什麼問題,而就政治權利而言,傅成玉所堅持的不為其行業利益說話,同樣是值得尊敬的選擇。至於后者表示既然到了全國政協會議這個平台上,“你就不能代表原來企業利益”,則近乎為苛求,而且事實上也很難做到。
如果農民代表委員不去談關於農業的問題,教師代表委員不去談教育的問題,企業家代表委員不去談企業的問題,而且當他們都不能去代表其所在行業、領域的利益之時,試問“兩會”的參政議政功能如何體現?完全超脫於行業的公共利益並不存在,而隻有當每一個人都能成為自身利益以及行業利益的代表,隻有讓每一個代表都能夠充分地表達,努力地爭取,才可能實現最大化的公共利益。
這其實也關涉到一個一直被妖魔化的一個詞語,即“利益集團”。許多人一提到這個詞組,便無來由地義憤填膺,仿佛它是市場經濟及公平社會之大惡。事實上,利益集團的本質是具有共同利益的人們為了共同的目的而集合起來,採取共同行動的社會集團。而且隻有當一個社會產生越來越多的利益集團,這些利益集團通過一定的規則,圍繞公共政策進行博弈,這本身也是對政治民主的一種促進。所以應當警惕的不是利益集團,而是利益集團發展並不均衡的問題。
對於傅育寧與傅成玉的爭論,同在該組的全國政協委員、曾擔任國家環保總局局長和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的說法可資參考。解振華表示,我倒是覺得你可以代表自己,也可以代表單位。代表誰無所謂,關鍵是政協最后要綜合方方面面的意見。這其實表明,在各種利益代表或利益集團之外,必須存在一種基本的博弈規則,還必須存在一個真正能夠代表公共利益與遵循法治原則的決策機構。
有利益在,就會有利益代表或利益集團在。但隻有當我們可以真正擁有一種成熟而可信賴的公共利益決策機制之時,才能夠防范公共政策被特殊利益集團所“綁架”,能夠使公共利益最大化。
(作者系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