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報告出爐,“公平正義”貫穿始終。法不平則事不成,根除司法痼疾,修正認識偏差,讓公平正義永不缺席,追求公平的中國行動空前有力。“法平如水”,平,彰顯法理人情﹔平,昭示民主文明。
平,行動糾正不公。“一次不公正的審判,其惡果甚至超過十次犯罪。”從1996年錯判冤殺到2014年沉冤昭雪,從最初重重阻礙到最終撥雲見日,呼格案見証了司法機關沖破各種藩籬、勇於向自身開刀的轉變。
公平遲到,終未缺席。敢於糾錯,勇於糾錯,彰顯公平正義的法治精神。糾正冤假錯案,不斷平復不公,法治中國奮力前行。狠剎“提錢出獄”、打擊獄內“特權”、推進“陽光司法”,糾正特權和金錢掩飾的種種司法不公。“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平,才是真正的公平。
平,制度追求公正。刑訊逼供、權大於法、重口供輕物証……冤假錯案不同,因果歷程相似。有不平之制,才有不平之事。司法制度滯后,制度漏洞頻現,導致權力、金錢、人情不斷侵蝕公平。沒有依法“死磕到底”的精神,不公必然任性。
全面依法治國元年,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的190項相關改革正在一一落地:有尊重憲法、保障憲法實施的固本之策,有防止“有罪推定”綁架公平辦案的“常備藥”,有辦案終身負責制、冤假錯案問責制等針對“急病”的“特效藥”,有獨立行使審判權檢察權,防止領導干部不當干預司法等“調理病根”的“長效藥”……當公平如青天,無所不在,追求公平和正義才不會像“跨過高山和大海”那般艱難。
平,人心認同公平。沒有對公平的認同,就沒有對公平制度的堅守,更不會有在每個案件中對公平正義的不懈追求和捍衛。
認同公平,就不會任由權力介入形形色色的案件,肆意而為,法律不算數,權力才算數。守護公平的權力,才能獲得人民最大限度的認同。
認同公平,就不會任由利益左右司法公正,有錢就有公平,法律尊嚴掃地。超越利益,有錢沒錢,不為所動,司法公平才能獲得人民最大限度的尊重。
認同公平,就不會任由道德偏見干擾各個司法環節的獨立性,未成年嫌疑人隱私暴露、有罪推定偏見難除、媒體審判鋪天蓋地,法律跛腳,憤怒疾行。
“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一切在陽光下,一切在制度中,公平油然而生。
新華社北京3月12日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