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案也遠比枯燥乏味的法條更易接近,民眾圍觀個案同樣源於對自我的關懷,同時,“兩高”自曝“家丑”,倡言“追責”,這恰可視為司法機關防冤糾錯的制度化努力。
關注全國“兩會”系列評論之十一
12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分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作工作報告,提請代表審議。與以往報告最大的不同,就是其中清晰列舉了司法機關去年查辦的30多個大案、要案等具有典型意義的案件。
個案批量進入“兩高”工作報告,從文本上看,似乎只是個話語體系轉換的問題。從業已啟動的新一輪司法改革來看,又可窺見司法理念轉型的影子。司法官要走向專業化和職業化,司法卻要走向大眾化和平民化。一宗進入公共輿論場的個案,引發百萬計的民眾參與圍觀和討論,在當下已越來越尋常。
當然,能夠進入公共輿論場的個案總是極少數。中國法院在去年一年中進行了多達8萬次的庭審視頻直播,有629.4萬份裁判文書在網上公布。但與媒體所聚焦的一些個案相比,這些直播觀者甚少,點擊寥寥。
對於非法律專業人士來說,個案也遠比枯燥乏味的法條更易接近。關注個案,實則是在別人的故事裡閱讀自己的影子——從本質上來說,網民喜歡圍觀個案同樣源於對自我的關懷。個案及於個人,但制度和司法習慣將影響人們的行動指南。如果一個年輕人僅僅因為最先發現了犯罪現場並向警方報了案,就要被污為殺人犯並被執行死刑,那麼,這一冤案必然催生出這樣的社會后果:在遇到某些類似社會事件時,多數人恐怕就會傾向於選擇“事不關己,高高挂起。”
司法公正總是借助個案進入人心。如果發生了冤假錯案卻遲遲得不到糾正,擺在司法公信面前的就是“100-1=0”的窘境。“兩高”報告都提到了“呼格案”,該案的平冤糾錯已是在當事人被冤殺18年之后。最高法院院長周強在談到錯案時表示,“對錯案的發生,我們深感自責。”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也強調,“對冤錯案件首先深刻反省自己,倒查追究批捕、起訴環節把關不嚴的責任。”
糾錯需要勇氣,自省和反思同樣需要勇氣。在向全國人大報告工作的嚴肅場合,“兩高”自曝“家丑”,倡言“追責”,這恰可視為司法機關防冤糾錯的制度化努力。在最高檢察院的工作報告中,還有這樣一個案例:河北順平縣檢察院在審查辦理王玉雷涉嫌故意殺人案時,針對多處疑點,堅決排除非法証據,作出不批捕決定,提出補充偵查意見,公安機關最終抓獲真凶。這起並不為多數人所知的個案糾錯,由於在檢察環節的及時卡位,避免了滑向冤案的危險。相比起“亡者歸來”或“真凶浮現”,缺乏曲折的王玉雷案雖然沒有很多公共事件的熱度,但唯其這樣的糾錯,更能代表制度化正義,也更讓人願意相信司法公信及在司法權威保障之下的個體自由。
個案在“兩高”報告中鮮活,這是工作報告的文本進步。但最終來看,當每一宗個案裡都有了司法公正,個案自然會淡出“兩高”的工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