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說,地方政府對應當放給市場和社會的權力,要徹底放、不截留,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的“乘法”。(3月5日新華網)
“政府放權要徹底”不是夸大其詞。近年來,盡管中央一再強調簡政放權,但一些地方總有難以打通的“最后一公裡”。要麼,簡政不徹底、放權不到位、明減暗不減、明減實合並、放小不放大、放虛權不放實權﹔要麼,搞政策取舍,有利就執行,無利不落實,出現“上焦、中溫、下涼”現象。因此,筆者認為,《政府工作報告》中強調“政府放權要徹底”,非常符合當前的實際。
簡政放權就是要把本級該放的權力切實放下去、放到位,特別是對不符合法律規定、利用“紅頭文件”設定的管理、收費、罰款項目,應該一律取消。如果打“小算盤”、搞“小九九”,或者“上動下不動、頭轉身不轉”,必將使政府職能轉變流於形式,不僅無助於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中央與地方的關系,保証中央政令暢通,而且,還有可能使改革功虧一簣。
“政府放權不徹底”問題,說到底是一些地方和領導私心雜念在作怪。因此,各級政府及所屬部門,特別是那些習慣捏著權力不放的領導干部,應該切實認識到,政府職能轉變是一場自我革命,要民意為先、舍利為公,以敢啃“硬骨頭”的勇氣,義無反顧地抓好落實,這樣才有可能跟上改革發展的步伐,成為合格的人民公仆。否則,將會成為改革發展的“絆腳石”,被人民所拋棄,被歷史所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