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重點查處了103起“權色交易”的官員腐敗案件,但“權色交易”卻不僅是江蘇反腐敗中的突出問題,而且是全國各地反腐敗斗爭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因此,在反腐倡廉中應當高度重視和預防權色交易這一嚴重的社會丑惡現象。而且,要按照黨紀國法予以堅決打擊。(2月1日,新華網)
曾有首歌叫《愛情買賣》,不知唱得多少男男女女心潮澎湃。試想,如果將感情當作交易看待,又哪來的真心付出。可如今,部分官員卻將手中的權力發揮得“淋漓盡致”,以權力換“芳心”,如此“買賣”實在令人不敢恭維。筆者提醒,官員手中權力絕不是“愛情買賣”的籌碼,值得反思。
“出賣你的愛,背了良心債”,不知官員以出賣手中的權力換取美色,其良心是否會受到道德的譴責。通過以上報道查處103起“權色交易”的官員腐敗案件再次說明:官員利用職權玩弄女色、包養情婦,就等於玩火自焚、自取滅亡!從近年來查處的張曙光、劉志軍、劉鐵男等腐敗大案看,“凡貪多色”的定律一再得到驗証,而由於干部本身所代表的公權力,導致這類新聞引來無數社會公眾的吐槽。顯然,喜好“權色交易”的官員遲早會栽倒在“石榴裙”下。
毋庸置疑,“色字頭上一把刀”。這些官員在搞權色交易的同時,往往也在搞權錢交易,是十足的腐敗分子。比如劉志軍,不僅包養情婦,還濫用權力為情婦謀取巨額不正當利益。再比如為情婦買房,錢從何處來?憑他的工資行嗎?隻能是以權斂財。雖然權色交易的腐敗方式與權錢交易不同,但其對公權和社會造成的危害其實不在權錢交易之下,因為它不但會直接損害到公權機關的形象,影響到權力的正常行使,還會對當事者的家庭形成重創,導致社會道德倫理觀的層層下滑。
古人有雲:“求名者,因好色欲而名必敗﹔求利者,因好色欲而必喪利﹔居家者,因好色欲而家棄必荒﹔為官者,因好色欲而官業必墮。”因此,筆者想再次提醒,官員手中權力絕不能“想賣就能賣”,更不是“愛情買賣”的籌碼。顯然,手中無權者生活作風不檢點,造成的社會危害往往是有限的,而身居要職者一旦痴迷於權色交易,造成的危害卻可能是巨大的,甚至是災難性的。
所以,不論“為色”、“斂錢”孰先孰后,色鬼型貪官的結局都是一樣的:被“石榴裙”迷離了雙眼而栽下馬來!只是想不通,這諸多的教訓緣何不足為鑒?(文/蔣小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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