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中國記協評獎辦公室就撤銷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文字通訊三等獎擬獲獎作品《中國慰安婦民間調查第一人》和電視消息三等獎獲獎作品《陽洋:生命的最后一刻定格在新聞現場》的獲獎資格進行公開通報。
中國新聞獎,每年評選一次,被譽為“全國性年度優秀新聞作品最高獎”。面對這樣一個極為嚴肅的新聞大獎,有的新聞單位居然弄虛作假,並最終獲獎,令人愕然。細想釋然,正因為中國新聞獎權威、高端、上檔次,一些單位才暗自覬覦,甚至通過不光彩、不正當的方式染指。任何評獎,公正是生命力,中國新聞獎自然不例外,對弄虛作假的作品就應該“斬立決”。
撤銷問題作品的獲獎資格並公開通報批評違規參評作品,這還是中國新聞獎評獎24年來的首次。寧肯打破慣例也要對虛假作品零容忍,這是維護中國新聞獎公信力的需要,如果問題作品獲獎,中國新聞獎的公信力必將受到損傷﹔這也是維護評獎公正,尊重其他參評者的需要,既然是參評,每個作品都遵守同樣的規則,如果任憑問題作品獲獎,置其他作品於何地?
其實,中國新聞獎評選一直捍衛嚴格規則,不斷完善評選程序,以維護獎項公正性和權威性。比如早在2008年就出台新規,凡發現參評、獲獎作品和相關申報材料有篡改、偽造等嚴重違規問題,一經核實,就取消該作品的參評資格﹔已獲獎的要取消所獲獎項,追回証書、獎杯和獎金,3年內禁止該作者、編輯和推薦單位參加中國新聞獎評選,並將查處結果通報全國新聞界。這次對這兩件問題作品的處置,正是按此規定。不留情,不妥協,也不大事化小,正體現了中國新聞獎的嚴肅性、公正性、權威性。
隻要符合要求,各新聞單位都有權參評,但是不能造假。如果新聞單位造假,如何守住新聞工作的公信力?如果記者編輯造假,如何採寫、編輯真實新聞?在評價中敢造假,在日常工作中就敢造假。近年來,新聞界出現一批害群之馬,與記者缺乏自律有關,恐怕也與記者所在的單位缺乏監管有關。當新聞單位與記者編輯合謀造假,還能指望它們把住關、守住底線?
在第二十四屆中國新聞獎、第十三屆長江韜奮獎頒獎報告會上,劉雲山強調,新聞工作者要真實、生動、鮮活地講好中國故事,“真實的故事最精彩,百姓的故事最生動,要堅持實事求是,不斷改進創新,努力出新出彩”。把真實放在首位,可見真實極其重要,不容挑戰。採寫新聞要真實,參評中國新聞獎也要真實。弄虛作假,必須付出代價。不僅記者被通報,記者所在的單位也被通報,以儆效尤!
在全國新聞工作者眼中,中國新聞獎是榮耀,每家新聞單位、每名從業者都有責任維護它的權威。真想獲獎,記者就應該走出辦公室、走出高樓大廈,深化“走轉改”,多到基層一線,採寫接地氣、有溫度的好新聞。以求真務實的態度,踏踏實實地干,中國新聞獎自然會垂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