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1月2日發生的火災奪去5名年輕消防員的生命。事故發生后,新京報聯系了6個省近20名消防員。他們在採訪中,發現消防員職業化困境的同時,還發現另一種困境——救火過程受到行政命令的干擾。
哈爾濱火災剛剛發生時,當地報道充斥著各級領導的名字,“高度重視”的領導在醫院看望傷員時,還“搶”了消防員的鏡頭,在網上引起一片噓聲。
但細心的人們發現,所謂的“高度重視”只是在發生火災后的“一度重視”。早在2010年7月,這棟起火建筑就曾發生過一次火災。在之后的四年時間裡,就一直有居民多次向市委書記、市長和消防等部門反映這棟建筑有火災隱患,但沒有受到“高度重視”,以致這棟建筑被列為“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
而保險公司比“高度重視”的領導更了解實際情況,他們早就看出這棟建筑“不保險”,因而拒絕給這棟建筑裡的商戶上保險。
正是因為對火患的防范不夠,火災一發生,領導的首要想法是把事故的規模控制在最小范圍內。而這個“規模”主要是指盡可能減少火災的面積和時間,以免統計數字加重責任追究。
於是有消防員告訴記者,在建筑已被燒透時,哈爾濱市政府一名官員還希望消防員能攜帶設備進入樓體滅火。在場領導表示,該廠是納稅大戶,要盡量保住生產物資。
這大概就是“行政命令干擾救火”的例子之一。這樣的案例不僅出現在哈爾濱。河南一名消防員稱,在一次救火行動中,著火建筑已無法保住,當地官員仍提出要內攻,要保住財產。
在保住財產的強烈訴求面前,消防員自然要勇往直前。可是官員們忘了,生命才是人類最有價值的財產,燒掉一棟樓的損失固然慘重,但犧牲消防員生命的損失卻不可挽回。
讀過《論語》的人大都對“廄焚,子退朝曰:‘傷人乎?’不問馬”這段話印象深刻。馬廄燒了,孔子隻問人的安危不問馬的損失,這是基本的人本思想。
或許不能斷言5位消防員在哈爾濱火災中犧牲是行政命令干擾的結果,但我們也應看到,漠視生命的價值觀在我們這裡一直都有市場。從消防員未經嚴格訓練就“大膽使用”的過程中,就更能發現對生命近乎兒戲的態度。
被採訪的多名現役消防員反映,他們一般在消防隊訓練數月后就會上火場。哈爾濱大火中犧牲的一名消防員,據說到消防隊才一個多月……
這是扑滅烈焰而非參加演習,讓這樣的年輕生命進入火災中心,簡直令人扼腕!但從各地消防員的敘述中,我們知道這種情況絕非個案。
資料顯示,發達國家平均每1萬人口有10名以上消防員,發展中國家一般為3至5名消防員,而中國目前每1萬人口隻有2名以下消防員。
中國是一個發生火災頻率很高的國家,消防員人數既少工資且低﹔消防員人少力量小,在救火時就更容易被大火所吞噬。
消防員的職責是與火神亦即死神打交道,在每次滅火時,他們都是用生命去“賭博”﹔但隻會“高度重視”的領導卻連“賭資”都不多給一點!
消防員的職業困境,反映了我們生命意識和生命價值的匱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