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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黨組會討論送錢”,群腐別法不責眾

蔣萌

2015年01月09日16:03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手機看新聞

“開黨組會討論送錢”,群腐別法不責眾

背景 :據報道,在西南某省份,當地一些單位領導不僅用公款送錢,甚至還召開黨組會議,討論給縣委書記和縣長送錢的具體數額,然后按當地潛規則,一般由兩名領導干部去送,其中一人進縣委書記的辦公室,另一人則站立於門外,進去的領導干部出門時再用手拍一拍空口袋,以示“利市”已送出、自己“沒貪污”。

新京報發表李冰潔的觀點:“單位開會討論送禮數額”,以及設計送禮監督環節,或許意味著一個地方的官場政治生態徹底崩潰了,不僅送禮者眾,而且已經成為公開的秘密。當送禮公開化了,攤到桌面上來了,甚至演繹到誰不送禮誰就成了“另類”的地方,足見權力濫用到了何種地步。這意味著一個地方的政治倫理集體塌方了。羅馬不是一日建成的,透視集體塌方式腐敗,無不是長期監督失職、失察所造成。要遏制集體塌方式腐敗,必須下決心出台剛性制度和硬措施,毫不猶豫地多方位限制和約束地方“一把手”的權力。而且,懲處貪官不能鬆懈和有例外,一經發現問題,要像治療疾病一樣,毫不遲疑地動刀做手術,把腐敗毒瘤切除干淨,不能遷就姑息,謹防蔓延、復發。

小蔣隨想:開黨組會討論送錢,首先是一種莫大的諷刺,是對黨的廉潔自律綱領的群體性悖逆。以單位的名義給縣官送錢,更讓人疑惑這種“公對公”的行賄的目的。如果連最基本的行政運作都要靠金錢來“聯絡”,恐怕當地的行政架構已經“腐透”。面對集體腐敗,有一種觀點認為不是哪個人的問題,而是機制與環境的問題。這其實是在和稀泥,整體難道不是由個體組成的嗎?隻有個體不斷“變異”,才會引發整體“變質”。而在一些處理中,所謂的集體擔責往往是誰也不用擔責,事實上已形成法不責眾,進而一些人違規更加有恃無恐。所以,有必要進行集體懲處甚至“一鍋端”,才能正本清源。

太原人恐慌購車還要感謝“預防針”嗎?

背景 :太原市政府近日提出,到2015年底,全市機動車保有量要控制在110萬輛以內。這是當地首次提出機動車保有量控制目標。盡管市政府工作人員表示,尚未有任何文件通知和相關消息表明是否限購,但限購傳言已經遍布太原,多數消費者都是聽了傳言后紛紛購車“佔指標”。

新京報發表楊耕身的觀點:一位4S店銷售人員一語道破搶購的原因,“去年底深圳閃電式的限購給消費者都敲響了警鐘,何況現在政府已經提出要限制機動車數量,大家還是相信限購是十有八九的事兒。”當城市的政策制定者無不使用突襲式發布來實施限購政策之時,誰又能保証同樣的手法在太原不會再上演一次呢?這種情形下,坐不住是肯定的。盡管按照一般的決策要求,公共政策的制定應履行必要的程序與規范,應保証民眾的知情權與參與權,但一些政府部門的任性就在於,它們總是拒絕履行這一套繁瑣的程序,總是習慣於獨斷而行,因此才有了種種“半夜雞叫”式的決策。由權力任性而致權利恐慌,也就自然而然。

華商報發表張海英的觀點:盡管對地方政府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但由於之前一些城市突擊限牌后未被追責,所以,包括太原在內的其他城市管理者膽子也會越來越大。須通過立法來解決行政突襲與市民恐慌。一方面盡快完善《立法法》。據悉,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規定,地方政府規章不得設定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增加其義務的規范。這是十分必要的,該法律應早日出台。另一方面及時完善相關稅法,以採用稅收杠杆來解決空氣污染和交通擁堵問題,以減少限制性行政手段。

小蔣隨想:相對於深圳此前多次否認“限購”,卻突然搞“傍晚雞叫”式封殺﹔太原“放風”要控制機動車保有量,提前打“預防針”似乎還算“厚道”。如果太原人有買車打算,自然知道該咋辦。在某些地方“法無授權膽敢為”、有關決策者也未受到任何處理的背景下,對於太原這種“變相通知”,百姓還得“感謝”嗎?這算不算是民主與法治的悲哀?依法行政、依法限權說過太多,但某些行政者只是停留在口頭,行動上還是搞霸權那一套。徒法不足以自行。地方司法機關受地方領導的領導,不會主動和違法行政過不去。至於上級司法機關,對地方的事又覺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說到底,如果限制權力的法律紅線不通電,某些行政者還會“我行我素”。

 

 

 

 

 

 

小蔣的話:大家好,我是小蔣。國事,家事,天下事,天天都有新鮮事。你評,我評,眾人評,百花齊放任君看。觀點各有不同,角度各有側重,隻要我們尊重客觀、理性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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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董曉偉、文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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