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號起,我國將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公民逝世后自願器官捐獻將成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道。(1月4日 人民網)
長期以來,死囚器官捐獻一直備受社會詬病。此次全面叫停使用死囚器官,無疑是對公眾關切的有力回應。這意味著,今后我國的器官移植,將由依賴死囚向公民逝世后自願捐獻轉變。
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為移植供體來源,讓包括死刑犯在內的任何人,都享有對自己身體的自主支配權,既體現了對個體生命的最大尊重, 同時也堵住了死囚器官捐獻過程不透明、不公正以及利益交換等諸多漏洞。
但我們必須得承認,事實上器官供求之間還存有巨大缺口。據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中國每年約有30萬人需要器官移植,而隻有約1萬人能夠完成移植。在這麼一種環境下,暢通公民逝世后自願捐獻器官渠道,就成了破解器官移植供體緊缺所必須面對的問題。
揆諸現實,器官捐獻之所以遇冷,除了受文化、習俗影響外,更為重要的是器官移植缺乏信任和透明。例如,擔心供體器官能否公正地給最需要的患者,憂慮捐獻的器官是否會被醫院拿去牟利等等。倘若不把這些障礙搬開,那麼自願捐獻器官恐怕很難得到公眾的響應。
器官捐獻的踴躍度,是社會文明的一個標尺。引導更多公眾加入自願捐獻行列,加大宣傳破除傳統觀念束縛固然重要,但建立一個透明公正的器官分配移植體系更為迫切。試想,如果器官分配移植切實做到了透明公正,那麼逝后自願捐獻器官的人,就一定會越來越多。
器官捐獻既是一種愛的傳遞,也是一種生的延續。死亡,是每個人都無法回避的事實,因此,捐獻自己的器官點燃他人生命之光的善舉,值得我們為之接力與弘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