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觀點>>每日最新評論

錢江晚報:進口便宜救命藥,制度應有救濟通道

高路

2014年12月23日08:12    來源:錢江晚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進口便宜救命藥,制度應有救濟通道

  慢粒白血病患者陸勇,因使用網購的信用卡,幫助上千名病友購買“格列衛”的印度仿制抗癌藥,而被湖南省沅江市檢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300多名白血病患者聯名寫信,請求司法機關對陸勇免予刑事處罰。

  300病友聯名求情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他們大多是農民、市民,受教育不多,沒法搞定“海淘”復雜的流程,也花不起那麼多的錢買進口藥。救陸勇也是在救自己,陸勇獲罪,藥品的來源沒有了,也就意味著他們生的希望沒了。

  服用瑞士諾華公司生產的名為“格列衛”的抗癌藥,售價是23500元一盒,一個月用一盒,一年二三十萬就沒了,醫保又不能報銷,有幾個人吃得起?而服用印度產的仿制藥,一盒藥最少隻需要花兩百多元錢,誰都知道這對於白血病患者而言意味著什麼,意味著可以活得更久一點,意味著至少通過努力還有活下去的希望。這不光是錢多錢少的利益問題,更是關乎生與死的現實命題。

  可如果每一種新藥都這樣改頭換面流進了中國市場,也不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這說明我們國家產權意識淡薄,拿別人的配方換個名字,某種程度上說這也是一種剽竊。如果每種新開發出來的藥都賣得跟感冒藥一樣便宜,誰願意花錢去開發新藥呢?一種新藥的產生是需要費極高的成本的,但仿制付出的只是代學制劑的成本,別人通過研究發現的新藥,又是動物試驗,又是人體實驗,你隻需要在工廠裡倒騰一下,就封裝上市了。如果前者被罵吸血鬼,后者成了英雄,那是非觀就顛倒了。

  專利保護權起的就是這樣的作用。新藥的專利權必須得到尊重,那是因為發明者投入了巨大的研發資金,你可以對跨國公司的貪婪指指點點,但你不能否認,正是因為他們的努力,正是世界廣泛遵守一整套完備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才有藥學發展的今天。

  有關部門堵住這一漏洞也是依法管理,如果他們不管,出了事怎麼辦?法律就是法律,職責就是職責,來不得半點含糊。這樣的仿制藥受印度法律保護,但不受中國法律保護,在印度不算侵僅,在中國仍然算侵權,沒有利潤的保障對藥品發明者來說也不公平。

  另一方面,一項新藥的產生,它的成就也該歸屬全人類,不能因為有專利權的保護就可以坐地起價。藥有商品屬性,更重要的還有拯救生命的屬性。這種認識不能等著跨國公司自己去良心發現,而需要執政者用智慧在法律和現實之間尋找一個平衡點。

  不被許可的就是假藥,對法律的生搬硬套也是一種懶政。在這一方面錙銖必較並不能顯示法律有多鐵面無私,藥不是這些患者生產的,他們也沒想著拿藥謀利,他們也許有虧於發明藥品的人,但他們自力更生的努力並沒有什麼對不起這個社會。如果有必要追究責任,那應該追究那些仿制藥物的公司和在降低藥價上無所作為的有關部門,而不是這些靠藥續命的患者。印度仿制藥多,那是因為有一部“藥品專利強制許可”的法律,中國也有類似的制度,為什麼這麼多年就沒有一例基於人道主義之上的合法仿制的案例?讓一群可憐人在高價進口藥前自生自滅,其實已經是社會失職了。當你在有沒有國家批文這個環節上寸土必爭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對很多人來說,這也等於是扼殺了他們生活下去的希望?判一個陸勇有罪很簡單,但你們又如何面對那些望眼欲穿的患者?

  法律應該鐵面無私但法律不應該冷酷無情。陸勇縱然有罪,他的罪也跟販賣假藥挂不上鉤,不能你說假就是假的,你不說真的,哪怕是真的也是假的。法律如果有這樣一個奇葩的規定,那麼作出改變的應該是法律自己。我們並不反對有關部門的打擊,但更希望法律以一個正大光明的理由治理,也希望法律開辟一條救濟通道,把這些藥的價格降下來。我們不主張在專利面前睜隻眼閉隻眼,也不見得合情吧。

分享到:
(責編:袁雲兒(實習生)、文鬆輝)

相關專題



注冊/登錄
發言請遵守新聞跟帖服務協議   

使用其他賬號登錄: 新浪微博帳號登錄 QQ帳號登錄 人人帳號登錄 百度帳號登錄 豆瓣帳號登錄 天涯帳號登錄 淘寶帳號登錄 MSN帳號登錄 同步:分享到人民微博  

社區登錄
用戶名: 立即注冊
密  碼: 找回密碼
  
  • 最新評論
  • 熱門評論
查看全部留言

24小時排行 | 新聞頻道留言熱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