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至歲末,回過頭來,梳理一年的過程,是我們在行進途中不忘初心的溫故知新。近日,由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商務印書館和人民網共同主辦的“漢語盤點2014”活動揭曉榜單。在9個候選字當中,“法”拔得頭籌,成為2014年度國內字。
“法”成為年度字,與法治的裡程碑——四中全會,不無關系。無論是聶樹斌案的異地復查,還是呼格吉勒圖時隔18年的沉冤昭雪,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圖景下,一樁樁案件背后,是法治的陽光,穿透“法治霧霾”,照到堅實的大地上,讓更多老百姓能夠感受到它的溫暖,更是法治的種子在人們心中發芽,法治思維的步步養成,逐漸成為一種神聖的信仰。
而這,有賴於法治元素的不斷完善。從提出建立負面清單、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塑造“法無禁止即可,法無授權不可為”的法治政府,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到深化司法體制改革,邁過“地方化”和“行政化”兩道坎,一頭挑起司法公信,一頭挑起司法公正﹔再到確立“憲法日”,讓憲法這一根本大法走向每一個公民,形成知法、守法、信法、用法的良好氛圍,法治的“全鏈條”,每一層堤壩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加固。
當然,無論是頂層的設計,還是信仰的建立,無一不依賴於改革。改革和法治,分別是近兩屆中央全會的主題,而這,也揭示了法治中國建設的歷史辯証法:用改革推進法治建設,以法治為改革大船護航。法治,它既是凝聚改革共識的粘合劑,也是保証改革大船不偏離航道的指南針,更是降低改革成本的蓄水池。一言以蔽之,法治乃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題中應有之義,
即將到來的2015年,一定意義上,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元年。在這個元年裡,我們需要更多、更細致的改革措施,也需要更多的改革擔當者,讓法治像呼吸一樣,成為人們自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