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就要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舉世矚目”。今年國慶前,中央政治局會議上已經“提前曝光”了四中全會的文件名《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全面推進、依法治國、重大問題,這樣的關鍵詞,難免會讓人充滿期待。
法治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框架。大到國家的政體,小到個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上運行。對於現代中國,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才是真正的法治﹔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才是真正的依法﹔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進,才是真正的法治。無論是經濟改革還是政治改革,法治都可謂先行者,對於法治的重要性,可說怎麼強調都不為過。
以法治為主要議題的中央全會,在改革開放以來還是第一次。中央全會的議題,大多都是當時經濟社會發展中最重大、最迫切、最亟需解決的問題。比如十一屆三中全會確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比如十八屆三中全會劃定全面深化改革路線圖。而此次中央全會以“依法治國”為議題,足見“法治”在當前中國至關重要的作用、在本屆中央心中舉足輕重的分量。
四中全會的“法治語境”,也可以從“歷時性”的角度來理解。從長時段看,改革開放30多年來,各方面法律框架已經具備。法律200多件、行政法規600多件、地方性法規8000多件……這樣的數字,佐証著官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的結論。而下一步,就是如何進一步完善,以及如何進一步用好這些法律的問題了。
從短時段看,本屆中央領導履新以來,對制度建設尤為重視。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要求“建章立制”抓好作風﹔反腐敗斗爭中,要求“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對於各項改革,要求“在法治軌道上推進”……新一輪改革大潮,更是把目標定為“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所謂“治理體系”,法治無疑是重要內容。這樣看來,在這樣一個節點上研究部署法治問題,可謂正當其時。
在法治方面存在的問題,同樣是要推進依法治國的語境。現實中,法治思維還並沒有成為深入人心的理念,法治方式也還屢屢被權力和暴力狙擊。對於公權力,“依法”在很大程度上也還是“權宜之計”,征地強拆、污染強排,隨意舉債、任意欠款,等等,“人治”之舉仍然不時發生。而一些見諸報端的冤假錯案,也提示著深層次問題。從立法、執法到司法、監督,還有很多應該改進的地方。否則,治理談不上現代化,國家也談不上現代化。
不過,最大的語境是人民。因為法治,我們不用擔心契約被隨意背棄,不用擔心權利被隨意踐踏,甚至也因為法治,我們才能在亮起綠燈時自由通行。惟願四中全會推進法治進程,讓我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讓我們因法治而更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