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家告訴我們,宇宙中的“黑洞”,密度超高,引力超強,大到連光都無法從其視界逃脫。而今,一些地方科研經費管理的制度“黑洞”,同樣引力超強,不少科學家禁不住錢的誘惑,沉淪其中。那位頭頂“最年輕院士”光環的李寧,近日因侵吞科研經費被批捕。
李寧案不僅僅涉及科研人員的個人道德,更重要的是暴露出我國科研經費管理方面諸多制度性漏洞,因此在道德譴責之余,我們更應反思,如何從制度上杜絕“經費黑洞”。
不難發現,涉案的科研經費管理,幾乎處處存在“黑洞”。一來,上百億級的重大課題,居然“運動員”和“裁判員”不分,李寧既是專項的負責人、把關者,也是數十個子項目的負責人或顧問﹔二則,李寧參股、控股開辦了多家企業,通過“殼公司”來參與課題、撈取公款﹔三則,經費開票、報銷幾乎隨心所欲,“一個課題三五人,一年報銷的火車票卻天南海北幾百張。”而那位誘奸學生的廈大博導吳春明,也被曝出拿與女研究生開房的房費去科研經費中銷賬。
如此誘人且無監管,有幾人能扛得住?錢花在哪、怎麼花,一人說了算,怎能不腐敗?固然有個人的定力、自律不足,但制度的缺失,形成的“誘惑黑洞”,才是更為致命的。一些科研專項,淪為謀財專項,一些國家課題,就在一張張假發票、一家家假公司的合謀下,走了形式,泡了湯。正如媒體所稱,科研經費的黑洞竟造就了一些“科學家富豪”。
“院士涉案是科研界共同的損失和污點”。反思監管,第一條就是收支不能一言堂、一手遮天。從經費的審批、投入、報銷、監管,各個環節,加強分權制衡,再也不能把雞蛋都放在一個籃子裡了。另外,審查也不能隻審程序,科研成果的生成,有自身規律,得靠大量的專業匿名評審,算算投入產出,上百億的資金砸進去,必須加強審計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