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張元、李代沫、寧財神、張默、高虎等明星因吸毒被抓之后,柯震東、房祖名也被抓了,其中,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刑拘,而柯震東因吸食毒品被行政拘留。一干明星今年因吸毒而頻頻出事,吸毒似乎成了明星的標配,這實在是一種異常現象。明星都是社會公眾人物,粉絲如雲,他們在道德底線方面的頻頻下滑,所起到的一定不是什麼好的作用。因為我們不能僅僅談吸毒被抓所帶來的警示作用,更要談論明星吸毒所帶來的壞的引導作用。
明星靠什麼成為明星?靠的是大眾的關注與支持。在一個眾生喧嘩的時代,明星你方唱罷我登場,鼓噪著社會輿情,消費著粉絲激情,本應以良好的個人行為表率引領時代新風尚,激發社會正能量,但可惜的是,部分明星罔顧公眾形象,我行我素,玩新潮,玩臟活,玩亂性,及至於玩毒品。人氣頗高的柯震東本人,之前在台灣還曾作為禁毒宣傳藝人出現在公益短片中,未想禁毒變成了吸毒,這倒成了莫大的諷刺。房祖名涉案更嚴重,不僅吸食毒品已8年,還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枉對其父成龍曾任“中國禁毒宣傳形象大使”的身份。
明星需不需要公眾形象,不是一個問題﹔明星需要一個什麼樣的公眾形象,才是一個問題。有的明星,以炒作思想為本能,不是搞審美炒作,而是搞審丑炒作,大玩所謂影響力經濟。什麼是影響力?傳播得越廣泛就越有影響力。然而,影響力有正面的影響力,也有負面的影響力。郭美美炒作紅十字會,炒作欠澳門賭場2.6億元賭資等,導致自己惡名昭著,卻要發惡名昭著的財。還有的明星吸毒放出來以后,不思悔改,拿粉絲的寬容當令箭,裝可憐,博同情,甚至借毒品案件來炒作自己,增加點擊率,獲得更高出場費。這真是咄咄怪事!
明星身為公眾人物,理應對社會擔負一定的公共責任,一個良好的明星示范所帶來的正向效應是不可估量的,而一個惡劣的示范效應所帶來的負向效應更有過之而無不及。但筆者想指出的是,不僅明星應當擔負責任,媒體和粉絲也應當擔負責任。對於那些舉止惡劣,欠缺公眾人物起碼行為禮儀與准則的明星,對於那些一再擊穿社會道德底線的明星,媒體不應去捧其臭腳,更不應在案發之后大肆消費明星,幫助其提高知名度、增加公眾同情分。對於粉絲來說,也需擔負責任,對於明星的一味縱容和一味的所謂不離不棄,絕不是什麼“正能量”、“忠貞不二”,而是讓部分明星昏了頭,在錯誤的道路上越走越遠。為什麼有的明星違法犯罪之后身價還暴漲,這其中免不了有部分粉絲盲目崇拜、過度崇拜的因素。
正因為此,筆者建議,演藝界、傳媒界和粉絲群應當形成一個底線共識:明星需遵循社會道德的底線倫理。逾越了底線倫理,明星便應被冷藏一段時間,告別一段時間演藝生涯。蘇亞雷斯咬了意大利球員一牙印,就被國際足聯禁止參加足球活動四個月,演藝界明星吸了毒,打了人,也應受到類似的懲罰,同時避免負面炒作。
請明星善待自己的名聲,不是為了別人,而是為了你自己。底線倫理不可擊穿,不能被擊穿,對於具備公共影響力的明星來說,更應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