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合成艷照,去敲詐官員。如此拙劣的手法,豈能得逞?
南充市順慶區張某,利用電腦合成了黨政機關領導干部的淫穢和參賭照片,並冒用紀委、“紀檢監察廳”、“××電視台”等單位的名義寄送敲詐信件,索取錢財210余萬元,其中2名受害人支付了錢款20萬元。(8月19日《華西都市報》)
不作死,就不會死。最終,張某被判處其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萬元﹔退賠受害人20萬元﹔其作案工具被沒收。
但回看案件,始終透著一絲古怪——既然是“PS”的敲詐照片,張某無的放矢,咋還有人乖乖上鉤呢?要知道,張某敲詐的對象,是“50余名領導干部”啊,他們豈是吃素的?順著這一邏輯,其中2名“遭了道”的“受害者”,又是怎樣的受害者呢?
對此,筆者不禁浮想聯翩。20萬元,即使對領導干部而言,也不是小數目。他們能夠如騙子所願拿出來,要麼是錢非常多且樂善好施,要麼是引誘騙子現出原形,要麼是心中有鬼。張某所敲詐者,皆領導干部,他們見多識廣、閱人無數,斷不會甘做“冤大頭”。反觀結果,居然出現了2個中招者,而且沒有向警方報案,這極其不合常理常情。這樣的領導干部,按照騙子要求匯款,恰恰說明其心中有鬼。這是不是給紀檢機關提供了一條有價值的線索呢?
近些年來,這樣的案例多了去了:雲南3名男子利用網絡合成領導艷照進行敲詐勒索,作案79起,目標主要是各地處級以上領導干部,有5名干部匯款,每筆10萬20萬元不等﹔福建一農民以“三陪女”名義,寫信敲詐148名官員,總計得款37萬余元﹔湖南一小伙化名“小妹”,寫信對全國22個省市2000多名干部進行“性敲詐”,一年之內收到匯款6萬余元……看似“胡鬧”的敲詐卻屢屢得手,那些被匿名信嚇破膽乖乖破財消災的官員,心中豈能無鬼?
其實,諸如此類的每一個案例都是一封舉報信。以張某案例來看,簡直就是舉手之勞,“退賠受害人20萬元”,這受害人姓甚名誰,一查便知。
社會流傳的情婦反腐、小偷反腐等另類反腐,也不是沒有一點道理。如今,似乎可以加上“敲詐反腐”。這反過來提醒領導干部:莫伸手,貪腐必被捉﹔戒“色”“賭”,可遠離敲詐。若能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為官,何懼敲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