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年)》(簡稱《綱要》)。這是我國首部國家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專項規劃,闡明了推進誠信建設的目標任務、重點領域和實現路徑。在經濟社會雙重轉型的時代,在社會誠信屢屢失墜的今天,這個行動指南具有裡程碑的重要意義。
“人無信不立,國無信則衰”,誠信是現代社會和諧發展的粘合劑,更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運行的“基石”。然而,隨著“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變,人們的誠信意識受到強烈沖擊,制假售假、商業欺詐、逃債騙貸、學術不端等屢見不鮮,甚至於醫生治病,竟被懷疑為暗拿提成﹔老人跌倒在地,常被認為是坑蒙拐騙。可以說,信用缺失已成為制約我國發展的突出“軟肋”。
怎樣才能扶起失落的道德、涵養缺席的信任、構筑誠信的環境?《綱要》的一個鮮明特點,就是抓住誠信建設的牛鼻子,突出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少數人靠覺悟、多數人靠制度”,如果失信不僅不受到懲罰,反而因此獲得不義之財,那麼在趨利避害的行為法則下,更多人都會選擇失信。人們常說懲惡揚善,殊不知非懲惡無以揚善,非罰罪無以褒德。
然而,褒揚守信、懲罰失信,道理都很簡單,但是落實到操作層面就面臨著巨大阻力。誠信檔案既無聯網,失信行為就是一個個“信息孤島”,征信成本高、確認難度大、處罰力度小,都令失信行為免於或不懼懲罰。正因為此,《綱要》旗幟鮮明地提出“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就是要把信息孤島連成數據網絡,一旦出現違約等不良記錄,不誠信者將受到來自於社會各個方面的懲罰。一處失信,則處處被動﹔一時無德,則時時受罰,誰不會對失信行為有所顧忌?
可以說,完善的社會征信系統是形成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的基礎和前提,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形成不能失信、不願失信、不敢失信的制度機制,讓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難行。方此之時,誠信建設的路線圖、時間表、方法都已經明確,關鍵是要落到實處,在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等重點領域取得實效。否則,紙上之文、唇端之語,難於對失信者形成任何震懾,也不會對現實產生任何促進。
白居易說,“仁聖之本,在乎制度而已”﹔鄧小平也強調,“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堅持教育引導與依法監管相結合,堅持集中整治與建立長效機制相結合,則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可期,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可待,建設一個高度文明的“誠信中國”可望。